【大紀元2月11日訊】(美國之音2010年 2月 10日報導)下雪天還要遵守禮儀? 當然要。
比如居民區人行道的積雪要及時清掃,即為了方便、安全,也避免官司。
還有停車位的清掃。你費了九牛二虎之力,累得腰酸背疼,花了好幾個小時才清理出一塊地方停車,這個停車位就屬於你了嗎?
原來這個問題還真有法律規定。
比如在波士頓,那地方常下雪,波士頓市就明文規定,在緊急狀態下,你挖出來的地方就是你的,如果你要暫時離開這個停車位,可以放一個小板凳、垃圾箱甚麼的佔著這個地方,至少在兩天之內這個地方是屬於你的。
但是在華盛頓市,占車位就是非法行為了。
為了搶車位還曾經鬧出人命呢。
1996年美國東部大雪過後,紐約一男子因為爭搶車位喪命。2000年,費城也發生同樣悲劇。
還有很多人為洩恨而扎破對方的車輪胎等等, 最後鬧上法庭的人更不計其數。
在沒有明文規定的地方就要靠人們自覺了,大多數人會覺得不好意思去佔用別人挖出來的車位,因為己所不慾,就勿施於人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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