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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護令議題引發各界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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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8日訊】(大紀元記者王潤華紐約報導)根據統計,在美國平均每4 個婦女中就有1人遭受到某種形式的家庭暴力。保護令是由法官針對個人明確規範其具體行動所簽署的命令,對保護受害者的人身安全具有相當的積極性。然而法拉盛華婦吳芊身擁數張保護令仍難逃殺身之禍,引發各界關注並且質疑保護令的實效性。

紐約勵馨婦幼關懷中心2月5日特別邀請家庭庇護所受虐婦女法律服務中心副執行長琳達羅培茲(Linda Lopez, Esq.)、張懿仁律師及簡羿芳律師講解有關保護令的相關細節及迷思,藉以提升華裔移民的安全意識,並且提供正確的知識及實用的資源來幫助大紐約地區的華人性別暴力受害者。

張懿仁律師說﹐保護令是有時效性的,當案件仍在進行中時,每次開庭時法官都會酌情給予臨時保護令,有效期至下次開庭。待刑案控訴成功可獲簽發1至2 年的保護令,特別危險者可獲得5 年的保護令。保護令對施暴者會提出明確具體的指令,違反保護令的本身就是一種犯罪,一經通報,警察就必須依法進行強制逮捕。

張律師也表示 ﹐保護令並非銅牆鐵壁,如有人硬要藐視法律、狠心執意加害,保護令或法律制裁都是無法嚇阻的。但是一項針對施暴者的研究指出,一旦有司法系統有效介入,施暴者的再犯比例明顯降低。在紐約市2008 年發生的70 件與家暴有關的命案中,其中71%的受害者從未向警察求助,93%的受害者受害時沒有任何保護令保護,所以保護令的功效是無庸置疑的。

簡羿芳律師也強調保護令是具有時效性的,到期後不會自動延期,必須依新的案例向警方報案,再到法院重新申請新的保護令。另外﹐受保護者應主動積極通報任何違反保護令的狀況,如果只是保持沉默不但姑息犯罪同時也失去了保護的作用。

簡律師表示﹐家暴受害者遇到緊急狀況時務必先撥911,也可致電 24 小時家庭暴力熱線 1-800-621-4673 或311 尋求協助,或在辦公時間直接前往紐約市家事仲裁中心(New York City Family Justice Center),工作人員通多種語言,不問身分,安全保密。

有關家暴信息或法律協助,亦可致電勵馨婦幼關懷中心中文熱線 877-990-8595 或家庭庇護所 212-349-6009 。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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