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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場噪音防制補助 舊違建戶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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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12日訊】〔自由時報記者李容萍/桃園報導〕桃園國際機場噪音防制經費補助,曾爆發弊案,之後民航局、桃園航空站從嚴審核,引發民怨。經縣府提出「解套」辦法,交通部已同意放寬申請作業,預估至少4000戶受惠。

縣府環保局表示,交通部同意民國85年8月15日前的舊有違章建築,可望在放寬建物認定的條件下,申請航空噪音防制費補助,但申請補助時,仍需檢附民國85年8月14日以前,戶口遷入、門牌編訂、繳納房屋稅或水電費憑證等證明。

環保局長陳世偉昨強調,全案待交通部修改「國營航空站噪音防制費分配及使用辦法」定案後,獲得放寬的對象,最快在99年下半年就可提出補助申請。法令一旦確定,舊有違章建築住戶,合乎申請條件和有相關證件者,均得以申請91年等歷次防制區劃定公告範圍內的補助。

地方疾呼 應以人為單位

不過,大園鄉代會主席游智健、鄉籍縣議員徐其萬不以為然,因為鄉間的老舊房舍多,家庭成員增加、住不下,只好向上增建,既然飛機的起降噪音是對人體健康有危害、並不是對房子,交通部的機場噪音防制補助本應「對人」,老是追著飽受噪音的申請人要各項證明。

游、徐兩人並說,之前因為桃園機場噪音防制補助第二輪申請作業條件緊縮,大園鄉至少有8000戶喪失資格,估計總補助經費約10億元,若真如環保局所說放寬申請作業後有4000人受惠,屆時恐有半數的鄉民領不到補助,兩人建議交通部應盡量鬆綁政策滿足民眾,否則,地方仍會力爭比照第一輪的補助對象全面發放,不必再檢附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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