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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
【大紀元3月28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清芳台北28日電)民國94年10月數名媽媽在台北故事館內餵母乳卻被請出館外,此事件促成「台北市公共場所母乳哺育自治條例」,並訂今年4月1日施行,今天母乳媽媽矢言爭取全國立法儘速完成。
台北市是全台第1 個立法保障哺乳權的城市,台灣母乳協會今天在台北市政府與市議會廣場舉辦「ㄋㄟㄋㄟ嘉年華活動」,母乳媽媽帶著母乳寶寶變裝為各種可愛的哺乳動物,歡慶哺乳權。
依此條例規定,婦女在台北市的公園、街道、賣場、公車、捷運及車站等公共場所進行母乳哺育時,任何人不得有制止、驅離或其他影響哺育的行為,否則將處以新台幣5000元至3 萬元罰鍰。即使在有設置哺乳室的地方,也不得強制媽媽至哺乳室餵奶。
台灣母乳協會理事長林君怡表示,衛生署國民健康局已提出「公共場所母乳哺育條例草案」,在今年1 月21日行政院院會通過,送立法院審議,希望法案能在本會期完成立法程序,讓全台成為1個哺乳親善的環境。
她說,哺乳沒有藍綠之分,母乳只有1 種顏色,就是純潔的白色,協會非常願意帶領媽媽、寶寶到立法院哺乳,向立法院各黨團說明哺乳條例的重要性,期望立法院不分黨派,都能支持哺乳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