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飯店示範活煮雞 農委會:北縣府應依法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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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29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29日電)動保團體質疑台北深坑假日飯店請中國名廚張小春於記者會中活煮雞拔毛到死觸法。農委會畜牧處說,違反動保法,北縣府應執法;防檢局並說,不可取,可罰新台幣10萬到50萬元。

動保團體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強調,上述3月21日記者會上出席人士包含台北深坑假日飯店總經理劉亨慶、平面及電視媒體,還有官方代表台北縣政府觀光旅遊局局長李宗桂。

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並說,事後並被3家報紙、1電視台報導;疑質這已觸犯動保法及畜牧法,並誤導社會大眾的肉品衛生及動保觀念。

農委會畜牧處處長許桂森表示,動保法的立法不是為了處罰,而這場記者會上的中國名廚張小春可能對台灣法律不熟,更何況中國大陸至今都還在吃貓跟狗。

他舉例,台灣過去綜藝節目的恐怖箱遊戲,就發生過對待動物不人道爭議,但也不是每一件都開罰。

至於記者會中公開示範活煮雞拔毛到死,究竟違法與否?他說,已經違反動物保護法,不過中央是立法單位,執法由地方政府執行;因此要罰多重,由台北縣政府決定。

農委會防檢局副局長黃國青說,可能業者以為這是行銷,但是這種錯誤示範真的不可取。

他並說,不論活禽屠宰新制於4月1日公告施行之前或之後,都只在自宅自用或宴客,以及傳統市場可以現宰,飯店只能使用由合法屠宰場處理好的肉品烹調。

他強調,這場記者會示範已經違反人道,也觸犯畜牧法的活禽屠宰規定,台北縣政府應該依法開罰新台幣10萬到50萬元。

防檢局局長許天來並曾說過,違反活禽屠宰規定者,若情節重大(含第一次犯法)或一年內再犯,將交司法調查,依畜牧法規定,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併科30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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