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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歲裝24歲 「色局」詐阿伯302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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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30日訊】〔自由時報記者劉志原、謝介裕/綜合報導〕「如果沒客人訂桌,我就得被迫穿『巧克力裝』任人舔!」

40歲的酒女簡甄慧自稱是24歲女模,亂槍打鳥打電話Call客,叩到在南投開民宿的60歲林姓茶農,她掰出可憐故事設局,林某前後竟付出302萬元「英雄救美」,簡女事後以120萬與林某和解,但仍被依詐欺罪判刑半年,可易科罰金18萬元,緩刑2年。

*裝可憐 聲稱為家計下海*

判決書指出,簡甄慧在北市「晶彩視聽國際會館」上班,97年找上林某後,自稱李慧欣,24歲未婚,家住花蓮,白天是模特兒,因為家境困苦,晚上到酒店打工。

97年9月5日,簡女打電話對林某說,因酒店要辦活動,若沒有客人訂桌,就要被迫穿巧克力裝當服務生,躺在桌上讓客人舔光,林某心急如焚,立即北上付3萬元訂桌救美。

林某指控,簡女後來再編出各種理由,誘騙他上台北付錢,包括母親替朋友擔保,對方跑了;需要98萬元替母親還債;她向公司借85萬元,若不償還,會被迫至應召站賣淫;外公心臟病要開刀,需65萬等。

據了解,林某從97年9月至98年1月的約半年期間,共22次赴簡女任職的酒店分94筆買單,每次2至3萬不等共279萬,外加無單給付現金23萬元。

*有異狀 子女驚覺爸受騙*

林某的子女原以為老爸找老伴而高興,直到發現父親花光300多萬元積蓄,驚覺有異,向警方報案逮捕簡女。

法官考量簡女簡女獨自一人扶養女兒,且已經有心悔悟,因此緩刑。

簡女律師楊博任說,雙方既已和解,簡女也獲緩刑,應該不會上訴。林家昨天說,不想再提該段令人傷心的往事,也希望簡女能知過悔改。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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