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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世銘:死刑不執行 是不尊重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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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9日訊】〔自由時報記者林恕暉/台北報導〕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與內政委員會昨天聯席審查檢察總長被提名人黃世銘,面對立委詢問,黃世銘說,他贊成廢除死刑,但已判決定讞的四十四名死刑犯,他認為應執行,「若不執行,就是不尊重司法」。

黃強調,四十四個死刑犯應該執行(死刑 ),他若上任,一定會呈報給法務部長執行。

黃世銘昨天到立法院報告時,表明把「貫徹寬嚴並進的刑事政策、嚴守程序正義、妥速偵結刑事案件、提高辦案定罪率、積極整飭司法風紀」列為五項重點工作。

*贊成廢死刑 但已定讞者應伏法*

黃說,他個人贊成廢除死刑,死刑是不人道、殘酷,研究也顯示死刑沒辦法遏止犯罪,法務部九十三年已要求盡量不要求處死刑,但犯罪惡性重大者,檢察官也是可以求處死刑。

對於判決定讞死刑犯執行問題,黃世銘說,死刑犯判決了就應該執行,民主法治國家是依法審判,應依法行政,法院已判決死刑,若不執行,就是不尊重司法,「擺在那邊是不好的」,他也曾建議部長王清峰,應該提出「暫緩執行死刑條例」,有法源依據比較恰當。

國立中正大學犯罪研究中心主任楊士隆博士指出,是否廢除死刑應顧及「犯罪與刑罰相稱」,比如前桃園縣長劉邦友官邸血案如果破了,當年有八名被害人死亡,凶手卻因廢除死刑可以活得好好的,「基本正義將如何維護?社會恐怕會『翻盤』!」執政者要審慎考量是否廢死。

律師楊思勤指出,死刑尚未廢除,法務部卻不執行,如今準檢察總長黃世銘表示「應執行已判決確定的死刑」,楊思勤稱讚他是「有GUTS」的法律人;雖然廢死是法務部政策,但政策不能違法。

楊士隆指出,現在講的是「庶民政治」、「修復式正義」,是否廢除死刑,要顧及民意,如果一個被告殺了十個人,卻因廢除死刑而活著,這要如何修復被害人家屬受創的心。楊認為在民意政治原則下,執政者可以將廢除死刑法案送至立法院,看能不能通過民意的考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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