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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世铭:死刑不执行 是不尊重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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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9日讯】〔自由时报记者林恕晖/台北报导〕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员会与内政委员会昨天联席审查检察总长被提名人黄世铭,面对立委询问,黄世铭说,他赞成废除死刑,但已判决定谳的四十四名死刑犯,他认为应执行,“若不执行,就是不尊重司法”。

黄强调,四十四个死刑犯应该执行(死刑 ),他若上任,一定会呈报给法务部长执行。

黄世铭昨天到立法院报告时,表明把“贯彻宽严并进的刑事政策、严守程序正义、妥速侦结刑事案件、提高办案定罪率、积极整饬司法风纪”列为五项重点工作。

*赞成废死刑 但已定谳者应伏法*

黄说,他个人赞成废除死刑,死刑是不人道、残酷,研究也显示死刑没办法遏止犯罪,法务部九十三年已要求尽量不要求处死刑,但犯罪恶性重大者,检察官也是可以求处死刑。

对于判决定谳死刑犯执行问题,黄世铭说,死刑犯判决了就应该执行,民主法治国家是依法审判,应依法行政,法院已判决死刑,若不执行,就是不尊重司法,“摆在那边是不好的”,他也曾建议部长王清峰,应该提出“暂缓执行死刑条例”,有法源依据比较恰当。

国立中正大学犯罪研究中心主任杨士隆博士指出,是否废除死刑应顾及“犯罪与刑罚相称”,比如前桃园县长刘邦友官邸血案如果破了,当年有八名被害人死亡,凶手却因废除死刑可以活得好好的,“基本正义将如何维护?社会恐怕会‘翻盘’!”执政者要审慎考量是否废死。

律师杨思勤指出,死刑尚未废除,法务部却不执行,如今准检察总长黄世铭表示“应执行已判决确定的死刑”,杨思勤称赞他是“有GUTS”的法律人;虽然废死是法务部政策,但政策不能违法。

杨士隆指出,现在讲的是“庶民政治”、“修复式正义”,是否废除死刑,要顾及民意,如果一个被告杀了十个人,却因废除死刑而活着,这要如何修复被害人家属受创的心。杨认为在民意政治原则下,执政者可以将废除死刑法案送至立法院,看能不能通过民意的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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