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金華:給上海市公安局長張學兵的公開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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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16日訊】是上海市民謝金華,因浦東新區機場鎮濱海三村的宅基地被強征以及個人賴以生存的承包地被強搶。自2005年至今五年沒有得到任何一分錢的補償,為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我不斷向各級政府信訪部門反映自己的冤情。但是意想不到我的維權行動遭到了貪官污吏的變本加厲的打壓,多次違法無故拘留,取保候審等手段逼迫我放棄維權。


上海市民謝金華(大纪元)


2010、3、30

2010年2月12日(小年夜)我被浦東公安局江鎮派出所出示的《傳喚證》傳到浦東分局治安支隊行動大隊,隨後我被送到浦東看守所剝奪人身自由28天。警方未出示任何對我實行刑事拘留的任何文件,即無《刑事拘留證》也沒有《釋放證》只有在看守所內收到2010年3月5日的《上海市勞動教養管理委員會聆詢告知書》警方在3月12日釋放我回家,也拒絕出具釋放證等文書。

總觀此次的全部行政行為是違反了法制國家的基本法律規定。今天已經是我向浦東分局局長投訴的第十天。至今未有任何答覆或處理,故特向局長同志致信,要求依法辦事,該給的《刑事拘留證》《釋放證》要給我,該給出行政行為的合法理由。望局長督辦!

此致
敬禮

公民:謝金華

暫住:上海市浦東新區施灣三路1056弄23號502室

電話:13761738697 (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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