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冤案 趙作海1人出獄恐多人入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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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11日訊】(大紀元記者李敬一採訪綜合報導)趙作海案曝光後,河南省作出回應,定趙作海故意殺人案系一起錯案,宣告趙作海無罪。。當天上午,蒙冤11年的趙作海走出監獄大門,

河南省法院公開承認趙作海案是明顯錯案

引起社會倍加關注的趙作海殺人案,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在5月8日作出再審判決:承認趙作海故意殺人一案是一起明顯的錯案。今年4月30日,趙振晌回到趙樓村,冤案變成錯案。且是一起明顯的錯案。

有評論說:對於「錯案」還應該有兩種解釋,一種是限於偵查手段和偵查時水平的出錯,也就是不是主觀願望的錯案。對於這樣的「錯案」不僅可以理解,甚至可以原諒的。而另外一種「錯案」就是「故意製造的冤假錯案」,這種「錯案」完全隨著辦案人主觀意向決定的。那就是為了達到某種不可告人的目的,明明清楚受害人是無辜的,卻故意行使手段,不顧事實,甚至不顧一切的製造冤案。這種行為不僅卑鄙之極,更是一種嚴重的故意犯罪行為。而觀察趙作海冤案的形成過程就不難發現,當時的公安局辦案人的行為明顯屬於後者。

這起冤案並不是什麼簡單意義上的「錯案」,而是一幫人為了某種目的,故意製造出來的,甚至是故意栽贓陷害。可以說這些辦案的警察,執法人員,執法意識蕩然無存,道德泯滅,堪配執法?這起冤案不僅讓警察的形象暴露無疑,更讓公檢法機構的公信力降至0度,對趙作海有予以賠償的機會,法律信譽無法估量的損失何以補償。

北京律師協會王律師對此案接受大紀元記者採訪時說,「現在國內普遍做法,直接責任人搞刑訊逼供的來承擔責任,其他人躲起來了。公安機關存在刑訊逼供,檢查機構難道你就沒有發現任何問題嗎?檢查機關,法院對這個案子就沒有責任嗎?在國內這種情況很多。明明知道案件是有問題的,相互包庇,明知是錯還是往下辦。」

「他們沒有從更高的高度來看待這個問題,沒有從大的制度上,不從根本上改變,問題解決不了。控、辯、審三方,辯方太弱小。若堅持會受到各方麵的打擊。這種狀況是讓人痛心的。」

法院承認確實是存在刑訊逼供

趙作海的叔叔也說,「趙作海被抓後,先關了44天,也打了44天,除了打趙作海,警察還用槍頂著一個 『證人』的腦袋,讓『證人』在證言上簽字,證明趙作海殺了人。」 對於趙作海個人服刑期間一直放棄申訴,他表示是希望減刑出獄以後,再做申訴打算。

在被法院判刑前,趙作海被公安局、看守所關押了3年多。他開始拒不認罪,但警方持續不斷的酷刑讓他實在撐不下去,趙作海只能屈打成招:「我後來說,不要打了,你讓我說啥我說啥。」
而趙作海承認殺人的口供都是在公安人員的「指引」下說出的,「他們教我說的。他對我說啥樣啥樣,我就開始重複,我一重複,他就說是我說的了。怎麼打死趙振裳,都是他們教我的。說得不對就打。」

趙作海不僅在警察面前要被迫「認罪」,在法庭上也不敢喊冤。他這樣解釋不敢為自己辯護的原因:「我敢說嗎?我說了他們再打我怎麼辦。別說那時候,就是前幾天,我們監獄裡的幹部,因為這個事情來重新問我,我都不敢說。我害怕。後來幹部非問我(不可),他說你說實話吧,不說實話,你還想不想出去了。我才一五 一十地說了,那是刑訊逼供,屈打成招。」

不僅趙作海本人,就連他當時的妻子,以及一名被警方認為是「證人」的婦女,都被警察用皮鞭抽等手段刑訊逼供。

相關部門決不能用簡單的「辦錯案」就把他們打發了,而應該深挖細揭,還要看看他們到底「製造」出多少個趙作海?看著他們在「製造」趙作海冤案中的「熟練程度」,趙作海不是頭一個,也絕不是最後一個。

十年中錯案責任人都陞遷

據瞭解,此案7名責任人,時任柘城縣公安局分管刑偵的副局長朱培軍,現任商丘市公安局行財處處長。案件負責人丁中秋,現任柘城縣公安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案件負責人羅明珠,現在商丘市公安局紀委工作。商丘市檢察院當年出庭支持公訴的兩名檢察官汪繼華和鄭磊,已經於數年前先後離開檢察院,目前在商丘市的律師事務所任律師。商丘市法院當年該案的審判長張運隨和審判員胡選民,目前都還在商丘市法院刑一庭工作。其中,張運隨現在年齡接近退休,基本不到單位上班。胡選民最近在住院。

網民說,一群廢物,拿人民的生命財產開玩笑,一個好好的家庭被你們搞得四分五裂,這對趙作海家庭來說是個無法估量的打擊,看你們怎麼補償受害者趙作海,看你們怎麼面對全國人民!所有辦案人員你們應該知道當時你們在犯一個天大的法,你們將逃脫不了法律的制裁。
大紀元記者採訪商丘公安侷,接聽電話的人回答,「不接受電話採訪。」

商丘檢察院辦公室的人,在電話裏支支吾吾半天,不說一句正題。

電話打到法院,法院馬上迴避。

此案將嚴肅追究有關人員責任,恐多人入監

商丘市檢察院昨天也對趙作海冤案的查究正式立案,並決定對三名涉嫌刑訊逼供的公安人員採取刑事拘留措施,這三人當時都是辦案組成員,其中郭守海、周明□已被刑拘,李德領在逃。

案件的根源,商丘市政法委書記王建民昨天率當地公檢法領導登門向趙作海道歉,稱趙作海冤案是商丘政法機關的恥辱。該道歉還是該赴法。

有網民這樣說,現在國家的公檢法機關是應該嚴加整頓了,他們手握人民的生死大權,人命在他們看來比一隻螞蟻還要渺小,生死只是他們一句話而已,這件案件讓我深刻體會了「 莫須有」的真正含義,完全是一個翻版,只是人物身份不同而已,國家要安定,民族要強盛,國家首先要吏治,吏治靠的是國家的公檢法機關,如果一個國家機器都出問題了,談何吏治,這難道不是國家的悲哀嗎,小警察赴法,大罪犯依然逍遙,照常陞遷嗎?

網民,十一年的人生!十一年的自由!十一年的名譽!家沒了!妻子沒了!兒子沒見過!如果不嚴懲當年為了立功、嚴刑逼供、草菅人命的有關人員,就太沒天理啦!讓他們也進去坐幾年!不敢說太多了,怕被跨省和諧了!

趙作海冤案昭雪失聲痛哭

趙作海在5月4日和他的叔叔、姐姐進行了正常會面, 聽完以後,趙作海沉默半晌,最後抑制不住地涕淚橫流,失聲痛哭。

5月9日上午8時許,趙作海在獄警的帶領下,走進了省法院設立在監獄的庭審現場。當審判長依據程序宣佈趙作海無罪釋放以後,面對遲到的公正,趙作海忍不住又一次失聲痛哭。

趙作海今年57歲,有4個子女,其被抓後,妻子改嫁,帶走了兩個子女,剩下兩個交給趙家的親戚撫養,目前大兒子已近20歲,外出打工去了。趙振晌逃亡後,家裏的房子被推倒,瓦片無存;而妻子走後,趙作海的家也空了,2001年以後,房子便無人居住。屋前荒草齊腰,房屋門扉皆無,屋頂露出一個大洞,屋內蛛網層層,一片狼藉。

案件中「復活者」趙振裳

這些年,去過安徽、陝西、湖南等地,大部份時間在家鄉周邊100公里的地區活動,其中僅在太康縣就生活了六七年。13年來,他以撿破爛為生。這些年,他一直沒有回過家,也沒有換二代身份證。他的一代身份證曾經用過兩次。一次是1999年,他在鄲城縣住旅店時,被鄲城縣南豐鎮派出所查過。另一次是2003年「非典」期間,他作為流動人口,被鄢陵縣馬欄鎮派出所查過。但公安機關都未發現他是一名已經「死亡」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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