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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經部查獲偽標產地紡織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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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19日報導】(中央社台北19日電)經濟部「進口異常商品聯合稽核大隊」經由情資蒐集及調查,18日在台南縣永康市大灣商圈查獲中國、泰國、越南、韓國製卻標示為「台灣製」或「台灣監製」的紡織品,已要求業者停止販售。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今天表示,這些襯衫、短褲、背心、方巾、內衣等涉及偽標或誤導消費者以為是台灣製造,已依商品標示法第16條規定,要求業者將商品立即下架停止陳列販賣,如未遵行將依法處銷售業者新台幣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

標準檢驗局指出,進口服飾產地標示不實情況包括:廠商於進口時印製許多產地國別,進口後將原產地剪掉,人工勾選產地為臺灣;生產國別或產地標示未明確標示為「臺灣製」,僅標示為「臺灣監製」或「臺灣設計」,讓消費者誤以為臺灣製造;合法進口商品後,再以抽換原產地標示改標臺灣製造的標示;附縫標籤車縫時預留標示空間,再改縫臺灣製標示。

標準檢驗局呼籲消費者,購買衣物服飾要仔細查看吊牌是否明確標示製造廠商或進口廠商名稱、電話、地址及尺寸或尺碼,並檢查附縫標示的生產國別是否與吊牌標示的生產國別相符。如附縫標示產地與吊牌標示的產地不同,即涉及偽標。

此外,如發現無產地標示時,應再仔細查看附縫標示是否有被剪去部分標示的痕跡,發現有涉及產地標示不實情形時,可向經濟部聯合稽查大隊檢舉。

標準檢驗局表示,為防範進口異常商品衝擊國內產業發展,保障國內消費者及合法經營業者權益,防制產地標示不實商品進入市場販賣,「進口異常商品聯合稽核大隊」將持續蒐集情資,加強查核市售商品原產地標示是否異常,並持續發佈查核結果,提醒消費者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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