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強二審維持原判 死刑立即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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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21日訊】(大紀元綜合報導)重慶市司法局原黨委書記、局長文強21日上午11時39分被二審宣判,仍維持一審死刑判決。

宣判時,文強表情平靜但略顯木然,自從去年8月文強被調查,持續10個月的文強案一直受到大陸社會廣泛關注。

被控包庇、縱容黑社會組織與受賄等職務犯罪的文強,重慶市中級人民法院在4月14日的一審宣判中,以文強犯下包庇黑社會、巨額財產來源不明、強姦等罪,判處死刑。其妻周曉亞一審時,被以受賄罪判處8年徒刑。

據報導,1996年至2009年,文強在先後擔任重慶市公安局黨委委員、黨委副書記、副局長、司法局黨委書記、局長期間,與妻子周曉亞多次收受當地19家單位和個人所送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546多萬元。其中,文強夫婦先後收受黃代強、趙利明、陳濤所送的財物共400餘萬元,並為3人在警界職務晉陞和擔任重要職務提供幫助。

據調查,文強夫婦截至案發時,在重慶共投資購買興建的房產16套。其中既包括先後花費5萬元和8.5萬元,獲得重慶市公安局福利房兩套,18萬元的重慶市監獄管理局的集資房,商品房包括1998年花34萬餘元在渝中區購買的商品房,32萬元在渝中區買的門面,以文強兒子名義在渝北區花13萬元買的房屋,在沙坪壩花費26萬元購買的一處房產。就在文強被抓捕前的2009年夏天,他們還在所住的海棠曉月一次買了兩套高級住宅。

文強還涉有強姦罪,據檢方指控,文強在擔任重慶市公安局副局長期間,曾在灌醉1名在校女大學生後,在賓館房間內將她強姦。但在二審中,文強的辯護律師辯護認爲:兩人第一次發生關係時,至多是半推半就,後來兩人又多次發生關係,完全是兩廂情願。

律師:文強很無奈 只求留條命
  
據大陸媒體報導,在審判席上,文強一直靜靜地聽著,情緒一直很穩定。直至聽到法官宣讀到「死刑立即執行」的判決時,他依然是出人意料的平靜。

不過,文強的二審辯護律師宣東說,「表面上看起來很平靜,但他心裡很無奈。」宣東說,他一直在觀察文強的反應,前一日與文強會談時,文強已預感到二審可能維持原判,心理上應該有所準備。
  
這是文強最後一次會見律師。宣東說,其實文強心裡非常難受。文強說,「殺我也行,但程序上也太快了吧」。他說他的要求不高,「給我留一條命也行」,「應該考慮我這麼多年來為國家作出的貢獻」。他還說,「我死了,也會有人懷念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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