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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名檢察官詐騙 男子重判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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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26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26日電)以男子陳本儉為首的不法集團,假藉檢察官、法官名義,7個月間共詐取新台幣數千萬元款項。台北地方法院今天依詐欺等罪,判處陳嫌30年徒刑,為司法史上刑度最重的詐欺案判決。

判決指出,今年34歲的陳本儉原本是詐騙集團的台灣車手,後來發現詐騙集團利益驚人,於是自民國92年起號召多名青少年組成車手集團,並與大陸的詐騙集團合作行騙。

判決表示,這個詐騙集團自去年2月起開始進行電話詐騙,向被害人謊稱因涉嫌洗錢罪,檢察官須查扣資產,要求被害人從銀行中領取現金,交給車手假扮的書記官,總計在7個月內詐取數千萬元。其中,1名住在嘉義的陳姓婦人被騙了9次,共被詐取近2000萬元。

台北地院審理後,法官認為以陳本儉為首的詐騙集團犯罪手段卑劣,嚴重危害社會治安,且冒用司法機關行騙,視公權力於無物。而陳本儉明明有資力,卻完全沒有賠償被害人,心態可議。

台北地院認定這個集團涉犯17項詐欺、偽造文書罪,以刑法中有期徒刑的最高刑度,重判陳本儉30年徒刑。其餘被告則分別被判處2年到10年不等徒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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