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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立院法制局长罗传贤:ECFA公投提案 未抵触排除租税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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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6月1日讯】〔自由时报记者黄维助/台北报导〕ECFA公投案近来引发正反两方意见冲突,陆委会更以ECFA涉及租税及投资问题,质疑有违公投法之虞,但前立法院法制局长罗传贤昨天指出,这次ECFA公投提案并未明显抵触公投法有关排除租税、投资等事项之规定,若以此理由否决其提案,没有道理。

不过,针对ECFA公投案应以正面或负面方式表述的争议,罗传贤指出,此公投案等于是要复决ECFA这项重大政策,而赞成的一方,照理是不会要求再复决一次,所以是反对者才会发动公投要求复决,他认为ECFA公投提案应以负面方式表述会比较合理。

1*罗指若以此理由否决 没有道理*

但罗传贤直陈,对于ECFA公投提案案文应以正面或负面表述的问题,公投法的法令并没有明确规定,“法律上没有写那么清楚”,因此,无法迳以反对ECFA的人以正面表述提出ECFA公投案为由否决它,只能说在法理上有讨论空间,提案人也难免会被质疑在提案表述上有政治操作之嫌。

2003年立法院制定公投法时,罗传贤在立院担任法制局长,对于公投法的立法意旨及过程有相当了解;罗传贤已自公职退休,目前在学界任教。

另对陆委会指称两岸经济协议涉及租税与投资问题,能否做为公投提案标的,有公投法之适法性疑虑一事,罗传贤则说,行政部门以此质疑ECFA公投案,恐怕行不通,因为此次公投提案案文,并非直接以租税或投资等事项为标的,即使ECFA部分内容涉及租税议题,也不代表完全不能公投。

罗传贤指出,许多议案也会触及租税、预算问题,像博弈公投,难道可以说博弈事业有涉及租税问题,就不能公投吗?这是说不通的,所以重点是检视提案案文的主体,是否符合公投法规定的公投事项,他认为ECFA公投提案并未明显抵触公投法有关租税、投资等排除事项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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