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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電視購物廣告 100%誇大不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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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24日訊】(大紀元記者江禹嬋、宋碧龍台灣台北報導) 「把肉甩掉了…,想要瘦快一點就多吃一點點」、「天然的青春激素,驚人的抗老回春,告別失眠…絕對抗老回春」,電視購物常出現聳動的廣告,從效用、療法無所不包,消基會調查發現,電視購物美妝及食品廣告竟100%誇大不實,呼籲業者莫違法,也希望政府執法要有魄力。

消基會24日指出,抽查購物台15個食品、美妝廣告,全部誇大不實,如東森,富邦,VIVA以及U-LIFE頻道,全都涉嫌廣告誇大,消基會要求業者立即下架有爭議之產品,並請相關主管機關予以重罰。

調查結果發現,涉及違法的廣告以抗老、壯陽,美白、減肥產品居多,食品廣告中有6件詞句涉及醫療效能、2件宣稱對疾病有效、6件涉及誇大不實;4件化粧品廣告則暗示有醫療效果。消費者在購物台主持人的誘導性促銷之下,往往成為冤大頭,花了錢卻買到無實質效用的產品。

包括編號4號「CH35東森購物-603627康氏黃金蜆金鋼錠super組-壯陽」、編號5號「CH60東森購物-576101台糖蠔蜆錠活力爆發再現組-壯陽、強精」等。只是健康食品但卻聲稱可以治療性功能障礙。

消基會董事長謝天仁表示,不實及誇大廣告有「壯陽,強精,治療失眠,減肥,抗老」,實在讓人聽不下去,但主管機關卻不嚴格處理,罰責也過低,對業者無關痛癢。

消基會秘書長黃鈺生強調,對於電視購物廣告誇大不實的問題,政府各機關的態度是推託和所謂的「分工」,例如公平會推責給衛生署,或NCC(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推責給其他機關,而業者依然故我。

謝天仁建議,應建立跨部會合作機制,主管機關罰後仍未改善,應立即移送罰則較高的公平交易委員會。並採公平交易法,而如果逾期不停止播放且更正,則按次連續處新台幣10萬元以上、5千萬元以下罰鍰,讓業者無法負擔、知難而退。

東森購物頻道只以書面回應,以消費者的權益為優先,遵循著主管機關的法令規範,至於富邦電視台則表示,頻道只提供平台,如果有誇大的部分,會跟業者來溝通。

U-life董事長廖尚文則說,公司商品都是經過嚴選,又好又便宜,絕對不會有誇大不實的情形。

民眾表示,對於誇大不實的廣告,會覺得蠻誇張的,且代言主持人往往講的天花亂墜,但都是業者一方的說辭,會嗤之以鼻。民眾趙小姐表示,電視台廣告如果播放時間不恰當或次數太頻繁,會影響家中的小朋友,且父母觀看時,會不好回答這些臉紅心跳的廣告詞。

消基會呼籲,在購買電視購物廣告中之商品時,可把握幾個大原則,身體保健應從正常作息開始,有病痛時應看醫師,尋求專業支援,尋求保健性食品,除了花錢,恐怕也傷害身體。

另外,貨比三家不吃虧,買前要多考慮,別急著下訂單;也不要完全相信業者單方面的誇大說詞,如果收到商品不符期待,別害怕退貨,得於收受商品後7日內退回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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