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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建和案死者家屬 憶慘劇如刀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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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賴又嘉台北4日電)台灣高等法院合議庭今天開庭續審蘇建和案,傳喚被害人吳銘漢夫婦家屬吳唐接出庭作證。吳唐接回憶命案現場,一度哽咽說不出話,表示每次陳述「就像拿一把刀刺我3次」。

王文孝、蘇建和、劉秉郎、莊林勳被控犯下民國80年汐止吳銘漢夫婦命案,當時在軍中服役的王文孝已在81年遭軍法槍決。蘇、劉、莊3人於84年遭最高法院判處死刑定讞。全案經律師聲請再審獲准後,3人一度獲判無罪,但96年高院再更一審時,3人又遭判死刑。

高院承審合議庭今天再更二審開庭,傳喚吳唐接出庭作證。吳唐接描述案發當天,80年3月24日上午,他在公司接到妻子來電指「二弟家裡出事了」,連忙放下工作趕到吳銘漢家,發現命案現場已被封鎖,只能透過門縫看到房間內血跡斑斑,及倒在血泊中的吳銘漢。

吳唐接說,他住在吳銘漢家隔壁,案發當天上午,吳銘漢的小孩起床,發現吳銘漢夫婦房門打不開,且門縫下方被毛巾堵住,滲出紅血,因而打電話給他的妻子。吳妻趕到現場趕緊將小孩帶開,請樓下鄰居把門踹開才發現慘案。

吳唐接陳述當天經過,因情緒起伏過大,一度激動得說不出話來,甚至在蘇建和律師團多次重覆詰問細節時,以「要我再陳述一次,等於拿一把刀刺我3次」表述心情。

此次庭期原要傳喚的另名證人陳家分並未到庭,被告律師指出,陳家分曾向檢方證稱聽聞劉秉郎承認犯案,但再更審時多次傳喚他均未到庭,並在96年案件宣判前的言詞辯論庭出席旁聽、當庭要求作證,未獲合議庭同意。

律師表示,陳家分曾表示,若案件發回再更審,一定會出庭作證,今天卻未到庭,質疑陳家分當時向檢方作偽證,要求合議庭繼續依法傳喚。審判長於庭末諭知,全案訂於6月18日繼續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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