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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聯新ECFA公投案 准駁受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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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19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謝佳珍台北19日電)中選會已將台聯新版ECFA公投提案送行政院公投審議委員會認定,提案主文與舊版主文相同,只修改理由書。由於這是公投法施行以來首例,公審會准駁受關注。

台聯 4月底提出「你是否同意政府與中國簽訂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公投案,6月3日遭公審會以公投主文與理由書相互矛盾、非重大政策複決等理由駁回。

台聯捲土重來, 6月底向中選會再提新版ECFA公投案,與4月底提出主文相同,只修改理由書;中選會7月13日通過審查,送公審會認定。

公審會主委趙永茂今天受訪表示,已收到公文,尚未排定審查時間,會依規定於30天內將認定結果通知中選會。公投法施行以來,從未有公投提案被駁回後,主文隻字未改又再度提出的案例。對於接下來公審會是否舉辦公聽會?該怎麼審查?令外界關注。

有委員認為,雖然台聯修改理由書,讓主文與理由書不相互矛盾,但公審會當初駁回的第 2個理由,問題依舊存在。即便台聯公投案投票通過,也絲毫不能改變現狀,權責機關無須有改變現狀的任何作為。也有委員說,台聯首次提出ECFA公投案,公審會已邀行政機關與學者專家召開公聽會,各自表達訴求;台聯再提相同公投案,是否有必要再開公聽會?

公審會委員郭林勇則認為,如果ECFA對人民有利,政府應該多宣傳,不要怕交付人民公投,應該由人民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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