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宇律師涉嫌故意傷害案發回重審

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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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20日訊】備受關注的王宇律師涉嫌故意傷害一案,原定8月10日宣判,當日上午開庭時,北京鐵路中級法院以「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宣佈該案發回一審法院重審。

自6月22日二審後,其他律師以及維權人士連日來就王宇律師一案致函有關當局提請徹查,更到北京高級法院、鐵道部門外為王宇律師被報復一案鳴不平,並要求撤銷違法設置的鐵路法院和鐵路檢察院。

事件起因於2008年5月4日,王宇律師在天津西站候車室與4名車站工作人員發生衝突時被工作人員打傷,後向天津西站派出所報警,但不被理睬。王宇事後向天津鐵路公安局投訴西站派出所及其副所長韓建春。時隔七個月後,王宇被鐵路派出所拘留,後以涉嫌故意傷害罪逮捕她。

這案件之所以引起如此巨大反響,在於其案中多處違反程序公義的問題。王宇律師與鐵路員工發生衝突,北京鐵路局乃涉案人,然而,由立案起訴、偵查、鑒 定到審判,均由北京鐵路局轄下公、檢、法司法機關所負責,不但令人質疑其司法獨立性,更使人懷疑有賊贓嫁禍之嫌。另外,控方亦拒絕提交現場錄影片段、王宇 最初在派出所所做的錄等原始材料,還隱瞞法大法庭科學技術鑑定研究所的鑑定,僅以天津鐵路公安處司法鑑定所的報告為證據,而該所根本沒有嚴重傷害的鑑定資 格,確實有欠公允。

王宇律師被打傷卻反被控告故意傷害罪,不單令她含冤不白,逾期羈押和漫長的偵查、訴訟過程令她接近兩年不能回家。自2008年12月被拘留後,至 2009年7月才第一次開庭審理,此後,又再經過3次延長審理,延至今年3月26日一審宣判,王宇律師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並賠償兩原告13萬元。如今, 北京鐵路中級法院雖以「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將案件發回重審,但經歷這種來來回回、反反覆覆的訴訟程序,無不折騰著王宇及等待與她團聚的家人。

王宇律師一案現在得以發回一審法院重審,可說是內地律師同仁和各界人士努力的成果!但要真正落實保障公民人權,我們敦請天津鐵路運輸法院秉公辦理, 還王宇律師清白;並促請有關當局對鐵路司法機關的違憲、違法行為依法審理,司法部門亦應檢討鐵路法院的制度是否造成包庇與不公。

2010年8月17日

(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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