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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遠航復航後 舊機票可折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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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8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汪淑芬台北8日電)交通部已核定遠航復航計畫。根據遠航承諾事項,民眾持有未使用且經債權登記的機票,在遠航復航後,購買4張新機票,其中1張的費用,可用1張未使用的舊機票折抵。

遠東航空公司因業外投資不當,嚴重虧損負債累累,民國97年5月停飛,國際航線資格遭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取消,國內航線及兩岸航線獲保留,遠航積極爭取公司重整。

98年5月,法院通過遠航重整案,同年10月,樺福建設取得遠航重整人資格,交通部最近通過遠航復航計畫。

遠航停飛前,用低價策略攬客,以遠航擬率先復飛的台北到金門航線為例,單程票價才新台幣1000元出頭,很多民眾一次就買20、30張,直到遠航停飛,很多機票仍未使用。

遠航估計,因停飛而無法使用的遠航機票金額約1億5000萬元,多數是旅行社購買,部分是一般民眾購買。

遠航發言人李志熙說,遠航重整時公告讓包括機票持有人在內的所有債權人登記,並在復航計畫書中承諾,復航時,凡購買4張復航後的新機票,其中1張的費用,可用1張未使用的並經過登記的舊機票折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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