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書】揭示殘暴的政權 斥責瀆職的中共

闡述在共產黨統領官府苛政下,芸芸蒙難的民眾悲憤與祈望

【大紀元2011年10月06日訊】我對政府枉法造成百姓家破人亡,再遭朋黨私刑身陷牢獄的進諫。

(一)舉一反三讓全社會知曉官府時政盛世的執法風範,誠邀公論評理

早於2003年,經原北京市宣武區政府掛帥,匯合其直屬產業宣武拆遷開發公司,以奧運危改工程需要采施:「先拆遷後安置」政策,竟然不顧當時非典肆虐嚴重危及人民生命,將我父親租賃的一套三居室,我兄購買的三間平房全部在沒有任何安置或補償的情況下行政強拆。我年邁的父母與我兄兩家人在政府暴戾苛政下食宿街頭!持有政府核發證件的我雙重殘夫妻和在校孩兒一家人,僅就領取到原70年代我們自建自住3間私屬房屋其中一處與政府簽訂拆遷協議加困難補助共計11.5萬元。即隨著我父母和我兄兩家人賴以生息的住房、連同至今撂置尚未獲得補償或重新安置的兩間私房與依托生計合法經營20年的另外兩處商用房同遭強拆厄運。失家喪業的我一家人無奈在兄長和家人看顧下,餐風露雨同行加入了遭政府強姦,弱勢民眾依法維權的上訪大軍!

(二)政府強權登峰造極,明火執仗打家劫舍沿襲成規

我家族被不分老幼病殘與首善之區同受政府戕害難計其數的民眾一樣,全部被挾持出家門流離失所。這也僅是弱勢維權群體境遇滅頂之災的前奏!葉氏三家的私有財產在我當事人被迫不在拆遷搬運現場的情況下,只得任憑政府調派的狂人處置。除去掩埋強拆廢墟招致拾荒者喜出望外車拉肩扛的財物,政府拉走我們若干車的物品,事發時近9年,依舊還扣留在政府派員看管處,我們堅持追索傢俬的終極宿願未償。能充分標榜受益改革開放勤勞致富,更是熱心公益事業、回報祖國和人民蟬聯諸榮先進個體經營者的我兄弟二家,就這樣轉瞬成為傾家蕩產的赤貧。還有更令我們怒髮衝冠的是政府工作人員竟然致傷我耄耋父親頭破血流後揚長而去,次日我們尋見老人時,家父已奄奄一息!向市區兩級政府反應此情,不測黨和政府領導司空見慣,處之泰然。這也是難怪共產黨原本就推崇:「打土豪分田地解放全人類」,墨守以暴易暴是政權機關官吏們專橫跋扈中飽私囊的法寶!!!

(三)專政機關趨炎附勢顛倒是非;人民大眾依法維權屢遭誣枉

(1):我葉氏三家境遇官府執法犯法後,我們即刻投奔且相信黨和政府會遵循法規公正解決。然而我們數月於非典肆虐間忍辱負重奔波中,逐級走訪信訪黨政相關部門,無緣感受到黨的仁德,倒是警察的推搡打罵讓我們不堪回首!對於我們蒙受的不幸厄運,贏得了包括國際社會各界正義團體。仁愛之士的同情,卻沒能喚起黨政官員貫徹落實:「國家尊重保障人權」,也沒有獲得法律援助。當我與不期而遇無家可歸,又因我夫妻淪喪生計來源只好輟學。目前仍受官方干擾而在家待業的孩兒時,悲愁心焦又無奈,唯求跳河一死百了。不料獲救的我被送進看守所,法官遵旨授權,判我尋釁滋事罪坐牢兩年。刑滿帶著獄警因阻禁我申訴,毒打所致傷殘的我回歸社會。因通過上網繼續向黨和政府傾訴奇冤;據理力爭依法追索政府奪取我們的傢俬,被專政機關又以上網宣傳家醜給黨抹黑為罪證,又株連了幫我在電腦儲存發至中共各級政府和領導訴求備份的我侄,我叔侄爺倆再次身負顛覆國家政權罪成為階下囚;後轉監視居住……監居期間我的慈母在顛沛流離中病重,多方懇請各級領導恩准,母子相見一面都不能如願,過早飲恨去世,讓我和親友痛心疾首。據此推測:「政權與法理都支持政府公然打砸掠奪百姓,公民爭取政治權利犯法,痛楚難堪自盡有罪,反對倒行逆施殺無赦」這或許是不成文法的法制意志!

(2):我兄葉國柱因向專政機關呈交遊行申請,明確表示抗議戕害人民違反法規的野蠻暴政,請願依法治國、共享人權保障,豈料日後他就被誘捕進牢房。法院採納政府以身作則的污蔑與衙內同僚荒唐的陷害,判他犯尋釁滋事坐牢4年。他在看守所和監獄期間,所受毒酷之刑致身傷殘,別說同室,就人性喪盡重創他的鷹犬,也同讚稱我兄是錚錚漢子。他冤刑屆滿,未出監獄又被掠劫我家的宣武區屬公安分局押解回京,還是以當年申請遊行涉嫌聚眾滋事為由再次逮捕,因擔擾家人生命遇害,無奈與政府簽訂了城下之盟後取保回家。縱觀上述確鑿證據事實,靠無數人民流血犧牲奪取並掌握了政權的黨啊!您擔負著中華民族興衰的重任,您操控的槍炮可否對準黨內叛逆開火?敞開監獄大門,讓捨身取義愛國英雄、抗拒黨棍凌虐依法維權民眾重見天日,懲處另起爐灶的真凶罪犯,讓廣大人民感受到浩氣正然的陽光與溫暖?

(四)敦盼黨和政府以人民利益為己任 清剿敗類挽狂瀾

(1)上訪維權本屬無辜弱勢受到傷害的民眾向黨和政府心酸哭訴與乞求,更是表達人民相信依靠黨政的赤城。然而政權機關久負民心的推諉,由其是訴求無音訊,拘留、勞教是訪民雪上加霜的家常飯,維權追索官府侵奪私有財物者蹲監坐牢算懲戒,讓你生命殘存已幸運的時局,實在令民眾大望所失又不知所措!自從我家境遇不幸至今時近9年,我忍受病痛與饑寒又借遍親友,早已債台高築,逐級給黨和政府部門寄發訴求材料已兩萬餘封。我一家於蒙災受難3年後,通過原居住屬地天橋辦事處、信訪、民政、殘聯、公安等部門領導核實驗證,我真實的悲慘遭遇得到同情認可,特批准露宿街頭的我家搬進了政府提供的廉租房,也不必唯靠乞討度日,享受到了最低生活保障。特別是公安分局黨委還刻意上書提議解決政府遺留下我依法訴求問題的公文,致原宣武區委、區政府,可地方黨政不理不睬足見腐敗之深,人民釋冤之難,我感恩道謝幫救過我的奉公守法清官。

(2)尚存正義責任感的中共各級黨和政府領導,我訴求的事項與祈盼如下:

一、歸還並依法賠償扣留我們的全私有合法財產。
二、循法依規重新安置強拆至今仍沒補償我的兩間私有房屋。
三、依法重新審理裁定對我失公的判決,還我清白。
四、如現行政策條件允許下,給我雙重殘人提供新的經營場地,惠顧我夫妻重新就業。

敬希領導明示黨的立場、政府的觀點,尊請切務回音。

北京新西城維權人:葉國強
通訊:西城區百順胡同39號
電話:010-6301 1998

(責任編輯:鄭芬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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