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用大麻倡導者狀告聯邦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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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11月11日訊】(大紀元記者蕭瑤編譯報導)11月7日,加州聖地亞哥藥用大麻倡導者同其它地區的大麻倡導者,共同發起一系列的法律訴訟,希望立即停止聯邦政府在全州範圍關閉大麻分銷商的行動。

包括病人、大麻分銷商及他們的房東等在內的原告,在加州四個聯邦司法區——洛杉磯、舊金山、沙家緬度和聖地亞哥都發起訴訟。

這次訴訟的被告是聯邦總檢察官侯德(Eric Holder)、毒品管制局局長雷昂哈特(Michele Leonhart)和聖地亞哥的聯邦檢察官達菲(Laura Duffy)。

加州聯邦檢察官上個月開始行動,指責大麻製造商和分銷商以加州藥用大麻法律為掩護,推動非法大麻的使用,因此要求關閉盈利的大麻分銷商。

達菲自10月4日開始寄出數百封信,警告大麻製造商和分銷商,要求他們在45天之內永久關閉,否則將面臨犯罪起訴和沒收資產的危險。達菲稱加州的大麻工業遍地都是,而且以盈利為目的。

訴訟方代表律師庫名(Matt Kumin)表示,他的目標是迫使聯邦政府同他們進行談判,以期達成妥協,允許在加州使用藥用大麻。

1996年加州以56%對44%通過法律,允許病人在醫生的批准下使用大麻。聖地亞哥縣以52%對48%通過了同樣的法律。

但是根據聯邦法律,大麻的使用是非法的,聯邦法律也不允許以藥用大麻為由為犯罪行為辯護。

聖地亞哥民主黨議員費爾納(Bob Filner)和其他幾位國會議員曾寫信給奧巴馬總統,敦促他將大麻在聯邦法律下重新界定為受控的醫用藥品,而使藥用大麻合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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