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書】殘疾冤民第五次致信聯國人權理事會

【大紀元2011年11月11日訊】尊敬的聯合國人權理事會的成員:您們好!

福州市晉安區埠興村書記陳齊富等人,趁我我被關押期間。在07年12月12日,砸開門侵入我們的祖宅,抄走我家的財物,其中一箱珍貴的壽山原石,至今下落不明。

今天(2011年11月11日),陳齊富帶領曾參與強拆的鎮幹部跟蹤殘疾人林旭光的妻子到廠裡。廠裡是上班的地方,這是公私不分,不合情理。6年來,我們的房子4次被搶走了,財物屢次被掠奪。福州政府從來都沒來過問過我們,只有加害。

2006年,我們受不了非法侵害:強封店面、斷水、斷電、斷閉路後,我們講理被挨打、論法被拘留。相信黨和政府幹部每月都加強學習,內強素質、外樹形象。一定會懲治腐敗,一定會依法解決冤民的合理訴求。例:林旭光第一次遭到強拆房子,有232.65平方米的住宅房屋和52.94平方米的店面房,政府給的貨幣補償只能買30平方米的樓房,能合理嗎?!


殘疾冤民林旭光遭到強拆房子的情況(知情者提供)


中共自已規定:要嚴格按06年國辦發29號文件,儘快將被徵地農民納入社會保障體系,確保被徵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等等。由於維權上訪,我們幾十次所向黨和政府反映的問題,但是,不但不答覆我們的問題,每一次反映問題後都要遭到鄉政府的人身攻擊。辱罵、恐嚇是家常便飯,毆打、關押是不斷發生的。祖房、庭院一而四遭當局非法強行拆光,母親兄弟姐妹幾家人都無家可歸、一貧如洗。


殘疾冤民林旭光的房子遭強拆成瓦礫堆(知情者提供)


殘疾冤民林旭光遭到強拆房子,連祖先的像都被埋在瓦礫中。(知情者提供)


舉例:第四次,09年6月11日,福州市政府再趁我在北京上訪,我妻子上班之際,又強拆了我和弟弟林志強的祖屋。我家裏的所有傢俱、生活用品、連孩子上學讀的書都被強拆的人拿走了,家裏還有數萬元給孩子上大專準備的學費和家庭生活備用金也不知去向。拿不走的都被砸壞了,我祖宗的遺像被埋在廢墟下面。中午,我8歲的小孩放學回來,看到家沒了,嚇得哇哇大哭,只好在街頭流浪;傍晚,我妻子下班回來,家沒了,孩子沒了。找到孩子之後,娘倆無處安身,像乞丐一樣。我得知消息,叫他們從廢墟裡找點能用的東西,結果被看守的人推搡,不許他們拿走一塊瓦片。事後發現,當局還在辦理有關徵地的手續檔文。這證明跟搶劫盜竊毫無分別。

他們用給手機、身份證定位的高科技手段監控、盯梢,我們到北京上訪,他們立即追到北京攔截,被百般折磨拖回福州。然後被福州政府像對待牲口一樣的押送回來。對我無故勞教、無故拘留,叫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的折磨!使我們雪上加霜!冤上加冤!

我們在福州沒有了活路,只好遠走他鄉,到張家口尋找謀生的出路。沒想到公安局使用全球衛星定位系統GPS,派人包圍了我在張家口的租房,送往北京,關進設在北京的福州駐京辦的黑監獄。

母親林惠珍找到迫害我們的主要凶手陳齊富、肖臣燦、李福泉等人,他們理直氣壯地講:「這是上級指令,告到聯合國都沒用」。「上面有指示,你們到北京上訪就抓,抓到就勞教」 。

母親氣得臥病在床,現在已經病危了。對我們講:「我死了,房屋沒拿回來,我死不甘願,等房屋拿回來,燒個香,再火化」 。

尊敬的聯合國人權理事會的成員,在中國,我們無法追究參與搶奪者的刑事犯罪,只能按當局規定的政策內維權,維權還受加害。今天,搶奪者來的,不道歉,不歸還財物,能安好心嗎?!由此可見,這是個多麼可怕、多麼不得人心的執政者啊!我們不知道明天將會有甚麼厄運再次降臨到我們的頭上。請您幫幫我們,救救我們一家。

我們在此表示衷心地感謝你們!

福州冤民:林旭光、林琴、林志強、林萍、曾明英、林惠珍等
聯繫電話: 13159421912

(責任編輯:鄭芬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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