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團反對電器回收費轉嫁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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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11月15日訊】(大紀元記者黃靜榮香港綜合報道)香港環境局去年1月提出《廢電器電子產品生產者責任計劃》公眾諮詢,11月14日環保諮詢委員會開會通過建議,向廢舊電器及電子產品生產污染者收取回收徵費,包括零售商及消費者。有環保組織批評該建議讓零售商可將費用全數轉嫁消費者,促請當局制定法規時,要明文規定回收費的攤分比率。

香港每年的廢電器電子產品回收處理費高達2.2億元。環諮會14日一致通過建議,向廢舊電器及電子產品的生產污染者徵收費用,由100元至250元不等,這些電器包括雪櫃、冷氣機、洗衣機、電視及電腦。

環諮會主席林群聲會後表示,生產者是指使用電器時有份製造污染者,例如零售商及消費者,他們有責任分擔電器回收徵費。他明白小型電器店未必有能力負擔舊電器回收,政府會設立廢電器分區回收站,相信可以便利小型零售商。有關建議月底將會提交立法會討論。

環保組織地球之友批評《廢電器電子產品生產者責任計劃》並無詳細交代收費安排,質疑方案會放生電器及電腦生產商,將付回收費的責任全數轉嫁消費者,是不公平的做法,有違生產者責任制的精神;目前全球有超過30個國家已推出相關法規,在製造商、入口商或代理商層面收取回收處理費,使生產商及消費者雙方攤分收費。

地球之友促請當局制定法規時,要明文規定回收費的攤分比率,確保電器商須承担大部份回收費用,而不可全數轉嫁予消費者;又建議銷售產品時,零售價必須已包括回收處理費,利用市場競爭機制使電器商不敢隨意加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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