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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大選 台民團籲淘汰爛法官、公平參政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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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11月15日訊】(大紀元記者鍾元台北報導)「我要好總統公民連線」15日於立法院舉行「淘汰爛法官與還青年參政權,考驗下任總統 !」記者會,民團就司法改革指出,人民對法官辦案不信任,總統參選人應建立制度淘汰收紅包、接受關說的法官。針對選舉制度改革,他們強調,台灣不能讓沒有政治理想、不關心社會正義的財團、金權政治所壟斷,應落實平等參政機會,讓年輕人、弱勢者有參政機會。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執行長林峰正表示,法官品質是司法品質的基礎,民眾抱怨裁判品質部分,要求有公平審判的機會,但有法官收紅包、接受關說,若這樣的法官來執行法律,司法品質難以讓人民信任。總統候選人必須面對如何淘汰收紅包、接受關說的法官問題,是否能訂定每年度適度淘汰比率,好好篩選、淘汰不適任法官。

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副祕書長楊宗澧表示,回顧江國慶冤死案,馬總統代表國家向家屬道歉,宣示司法品質造成生命損失,但不只江國慶被錯殺,其他個案也有公平審判問題。他指出,民調顯示有7-8成民眾不信任司法,法官裁判品質牽涉國際上公平審判標準與原則問題,但是否能從血淋淋個案去發現制度上問題,有賴政府如何承諾淘汰不好的檢察官。

前立委、反貧困聯盟召集人簡錫堦表示,司法是社會正義的最後防線,但國人認為司法腐敗,對法官辦案非常有意見,究其因是執法法官的態度,民眾重視淘汰爛法官的議題。而選制改革方面,自從實施單一選區兩票制之後,台灣多元社會被兩大政黨所壟斷,年輕人及小黨參政權形同被剝奪。他呼籲不管從修憲或立法,總統候選人都應該具體回應。

台灣人權促進會政策部主任施逸翔指出,根據兩公約精神,司法及參政權都是基本人權。我們幸運地活在台灣而不是中國,台灣人民還是有力量透過選票來選擇政治人物,但除了選舉權之外,單一選區兩票制的選制不公及財團很容易透過政治獻金影響政黨,以及高額保證金制度也讓經濟困難的青年與弱勢者幾乎失去參政權利。

他呼籲,為了有平等參政機會,總統參選人應落實兩公約精神,不管參選或行使投票,讓年輕人、弱勢者都享有基本權利及機會。公民連線主張唯有將選舉制度改為公費選舉,廢除「依個人得票數補貼制度」,將經費移作補充「公費選舉」支用,以低標「連署」方式代替「參選保證金」規定,才能防止財團壟斷選舉及防堵金權政治。

青年要好野執委陳方隅則表示,台灣教育普及,青年人知識水平與先進國家相當。台灣應比照多數國家,將投票年齡降低至18歲。

(責任編輯:陳妤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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