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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立院初審 民間得認可消防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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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28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呂欣憓台北28日電)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天初審通過消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未來民間的專業檢測機構,只要向政府登錄,就能辦理消防器材或設備的認可作業。

根據現行法令,消防器材須經中央主管機關或中央主管機關委託機構檢驗合格才能銷售,委員會初審通過,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應實施認可的消防機具、器材和設備,未經中央主管機關所登錄機構認可,並附加認可標示,不得銷售、陳列或使用。

提案修法的中國國民黨籍立法委員吳育昇表示,國內消防類產品種類繁多,但市場有限,在精簡政府人事和開支前提下,讓具專業技術的機構或團體,向中央主管機關登錄後,就能辦理認可作業,希望扶植民間專業的檢測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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