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州審計長反對徵收網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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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11月08日訊】(大紀元記者林一華盛頓綜合報導)馬里蘭州主審計長彼得. 弗朗科特(Peter Franchot) 日前向州長馬丁.奧馬利(Gov. Martin O’Malley)建議,不要徵收互聯網銷售稅。
  
弗朗科特在信中告訴奧馬利,由於沒有對網購和電話購物收稅,馬州每年失去了數億美元的收入,但是如果馬州改變這項法律,也只會略微提高稅收。
  
弗朗科特估計,馬州2010年在遠程購物稅上的損失高達1.98億美元,其中大約一半是由於網上零售商造成的,這占總銷售稅收入的約5.4%。在2013年財政年度,馬州損失的稅收將達到2.43億美元。
  
但是弗朗科特說,如果馬州開始徵收網購稅,將最多增加2千萬到4千萬美元的銷售稅收,很有可能只增加五百萬美元的銷售稅收。
  
今年早些時候,奧馬利辦公室要求有關人員做一項關於互聯網上購物稅的研究。
  
弗朗科特還說,如果聯邦和州政府同時改變關於互聯網購物稅的規定,馬州最高可以增加淨收入在1.23億美元到1.73億美元之間。但即使在這種情況下,馬州將不能夠強迫向不在州境內的零售商徵收銷售稅,比如Amazon.com、Overstock.com、和Netflix公司等等。
  
如果聯邦銷售稅法沒有改動,而馬州修改銷售稅法,馬州可能會面臨網上零售商的法律訴訟。弗朗科特寫道:「許多遠程銷售的賣家針對一些其他州的稅法改動表現出了堅決抵抗的陣勢,要盡量減少他們繳稅的義務,很明顯,他們將繼續這樣做,遠程購物的稅收金額將十分有限,也可能極其少。」
  
根據稅務審計信息公司CCH Group的調查,目前有16個州已經制定了或正在制訂相關法例,要求網上零售商徵收銷售稅。
  
國會有兩個法案在尋求互聯網銷售稅—一個是「公眾公平法」(The Main Street Fairness Act),另一個是「市場平等法」(The marketplace Equity Act)。 弗朗科特說,兩個法案都將改變馬州的銷售稅狀態,可能會向網絡銷售徵收銷售稅。
  
奧馬利州長辦公室的發言人說,目前州長還在考慮這項研究的結果,對此沒有評論。

(責任編輯:楊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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