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1年12月01日訊】菲律賓外交部11月30日說,菲律賓一名毒販在中國大陸被判死刑,將於12月8日處決,菲方尊重中方判決。
菲律賓外交部在一份聲明中說,這名現年35歲的菲律賓男子,2008年9月13日從馬來西亞攜帶1.495公斤海洛因進入廣西桂林,被機場當局查獲。大陸方面已於28日知會菲律賓駐廣州領事館,12月8日將執行死刑。
根據中共法律,只要攜帶50公克的海洛因或相等的毒品入境,即可判處死刑。
菲律賓總統阿基諾三世早前至少三度向中共國家主席胡錦濤求情,要求改判終身監禁不果。
菲國外交部表示,毒犯的家屬已被告知這項消息,並準備安排家屬們到大陸與這名即將被處死的毒犯會面。
這是中共司法當局針對菲籍毒販的最後一宗不得緩刑的死刑判例。稍早前,有6名菲籍毒販被判處死刑,其中3人已於今年3月被處決,另2人被判緩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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