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蘭民事訴訟費大幅上漲計劃引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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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02月14日訊】(大紀元記者琮瑜荷蘭報導)由於荷蘭政府內閣準備削減一千萬歐元司法機構培訓預算,並要求普通民事訴訟費用上漲20倍,國家司法機構協會(NVVR)主席萊尼爾•范祖特芬(Reinier van Zutphen)對此表示批評,認為這是不負責任的行為,也是不能令人接受的。他呼籲政府應立即修正錯誤。

按照預算計劃,政府內閣希望當事人自己支付訴訟費用,使法庭能支付其開銷成本,以節省3.4億歐元的政府開支,政府再將其中約1億歐元退給貧困民眾。然而訴訟費漲幅確實過高。例如,有關財產物業稅評估的上訴費從40歐元漲至800歐元;有關稅單的上訴費也從40歐元漲至750歐元。當事人只有贏得官司後,才能獲得退款。對此,范祖特芬認為這與政府直接開罰單沒有甚麼區別。他說:「如果政府鼓勵更多的人上法庭的話,就應該讓訴訟費合理。」

國家投訴部門負責人亞歷克斯•布倫寧克邁耶爾(Alex Brenninkmeijer)也支持范祖特芬的觀點。他表示,如果民眾支付的法庭訴訟費用上漲20倍,這會危及到荷蘭的司法體制。「因為如果幾乎不能向政府提出上訴的話,作為一個公民,只能是政府怎麼說你就得怎麼做。」

國家司法機構協會還非常關注司法培訓預算削減計劃。范祖特芬表示,「一千萬歐元的培訓投入會得到雙倍的回報。如果司法機構不能採用新手,這是不可接受的。我們需要讓接受過良好教育的人及時得到培訓。」

對於上述批評,荷蘭司法安全部已經做出了積極的回應。該部門表示,準備提出新的民事訴訟收費方案,讓法庭的大門對普通公民敞開。如果提訴者贏得案子,他們還準備縮短退回訴訟費的週期,使其過程更加簡單。此外,荷蘭司法安全部正在和法官們協商,討論一千萬歐元司法機構培訓預算是否需要削減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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