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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放陸客來台 大陸旅行社欠款50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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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02月21日訊】台灣開放陸客來台觀光已屆兩年半,國民黨立委羅淑蕾昨天指出,中國旅行團共積欠「好幾百家」台灣旅遊業者,接洽中國旅行團的每一家旅遊業者幾乎都有被欠帳,金額「至少五十億元帳款,討不回來!」有些甚至已經成為呆帳。

據《自由時報》報導,羅淑蕾說,中國旅行業者在中國招攬旅客,都是用「賒帳」方式,先把旅客帶到台灣,等行程結束後再分期與台灣旅遊業者結帳,但旅客離開台灣,中國旅行業者卻推稱「找不到人」,不然就是受限於中國相關法規無法把錢匯回來,導致長期積欠帳款,開放陸客兩年半下來,至少積欠新台幣五十億元,這一年來欠款問題越來越嚴重。

事後結帳 令中小型生存難

羅淑蕾指出,觀光局規定旅行社出團須先收款,但大型旅行社為了搶生意,允許中國旅行團先出團,三個月後再結帳,四個月後收帳單,六個月後收錢,「事後結帳是他們用出來的」,導致中小型旅行社也必須遵守這樣的不成文規定才容易接團。

業者說,即使付款期限已到,我方業者請款時,也會遭到刁難,不是把中國觀光客來台過程中碰到的一些小問題放大來刁難,例如餐點不好、接待車輛遲到等,就是推說「會計不在」、「最近業務比較忙」,等到收到錢,常已經是半年後的事,被拖了一年的情況,也不算少見。

台觀光局:離境45天內付款

旅行業者指出,大陸旅行業者延遲付款情況相當嚴重,有時還會藉故找理由扣款。旅行業全聯會秘書長許高慶說,對岸業者積欠、延遲付款的情況確實很普遍,他不知道羅淑蕾所說的五十億元從何而來,對這數字,他抱持懷疑態度,正透過兩岸主管機關協調,希望能有改善。

許高慶說,做生意難免碰到客人拖欠款項,但對岸業者此類情況確實比其他人普遍。

觀光局表示,已與對岸達成共識,將要求業者簽定型化契約,付款期限縮短至旅客離境後四十五天內付款。

報導引述業者說法,早年台灣民眾赴中國觀光,台灣業者也會有延遲付款的情況,甚至還有不肖業者拖欠到最後倒閉了之,如今對岸業者算是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只業者不平的是,早年台灣業者頂多拖個一、兩個月,不像現在對岸業者這麼過分。但現在發球權在別人手上,台灣業者也只能「吞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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