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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中選會:總統立委併選?憲政空窗有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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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7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謝佳珍台北7日電)總統與立委選舉合併與否,中選會和多位學者都考量到憲政空窗期問題,且一旦合併,要不要實施不在籍投票,也是一大爭議。

下屆立委與總統選舉備受矚目,依公職人員選罷法規定,第8屆立委應於第7屆立委任期屆滿10天前、也就是2012年1月21日前完成投票;總統選舉只需在總統任期屆滿30天前,於2012年4月19日前完成投票即可。由於兩項選舉時程接近,合併選舉聲浪再起。

以第7屆立委選舉於2008年1月12日投票為例,若當時總統立委選舉合併於1月12日舉行,距離5月20日新任總統就職,長達4個月以上,引發憲政空窗期的討論,儘管當時也有合併聲浪,但最後未成真。

這次情況與上次相同,憲政空窗期過長仍是中選會考量選舉合併與否的關鍵。

假設為了合併選舉,總統選舉提前於1月舉行,若現任總統連任,或是新當選總統與現任總統是同政黨,空窗期問題或許不大,若分屬不同政黨,政府運作是否受影響,都是中選會得考量的。

也有人提出修憲將立委任期延長2個月的解套方法,但就實務面來看,修憲是大工程,且憲法增修條文還有解散國會的相關規定,一旦解散立法院並改選,立委任期重新起算,屆時立委與總統選舉時程不一定相近,恐怕也無法合併。

台灣大學政治系教授王業立表示,總統立委合併選舉與否,4年前已經討論過,因為會有憲政空窗期且總統有權解散國會,所以當時並未合併。

中山大學政治學研究所所長廖達琪也認為,雖然總統立委合併選舉「未嘗不可」,但會有憲政空窗期的實務上困難,除非朝野修法或修憲解決。

再從選務技術面觀察,若總統與立委選舉合併,規範總統選舉的總統副總統選罷法與立委選舉適用的公職人員選罷法也必須配合修正,因為包括有效票無效票認定、競選活動規範等,兩項選舉規定不盡相同,有選務人員擔心如果不調整,選務易混淆。

況且內政部已修改總統副總統選罷法,賦予實施不在籍投票法源,並以下屆總統大選為實施目標。若總統與立委選舉合併,又要推不在籍投票,中選會與內政部都坦言,將增加選務複雜度,也為實施不在籍投票投下變數。

簡併選舉是政府政策,也是民眾期待。雖然總統與立委選舉合併不涉及修法,只要中選會決定即可,但所衍生出的看守政府時間過長、憲政空窗期等重大問題,如何妥善處理,恐怕還須進一步審慎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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