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書】訪民控告十堰市公安局長強奪民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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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04月18日訊】湖北省十堰市訪民陳秀雲進京上訪控告十堰市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兼公安局局長糜克洪利用職權非法侵佔搶奪個人合法財產的違法犯罪事實。

訪民陳秀雲是控告人陳燕的母親,蘭永翔是控告人陳燕的哥哥。陳燕被糜克洪非法搶奪其父親蘭繼雲個人投資創辦的十堰市保安服務公司、十堰市雲龍培訓中心、十堰市爾泰雲龍車輛保全服務有限責任公司、十堰市武當武術院等企業6000多萬元的私企財產,使其訴求無門,導致陳燕喝藥自殺,雖經及時搶救保住性命,但精神受到嚴重刺激傷害。

事發經過

2007年11月9日,十堰市保安公司總經理蘭繼雲因帶隊參加全國首屆保安技能大賽,因勞累過度,導致心臟猝死。一星期後,十堰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兼公安局局長糜克洪就指派市公安局副局長孫乃敏等人強行將蘭繼雲現在的妻子周曉燕抓走關押三天兩夜,恐嚇和威脅說她丈夫蘭繼雲有重大經濟問題,逼其交出蘭繼雲公司所有的房產、車輛等證件及公司印章,並安排警察監視周曉燕居住,其後對死者蘭繼雲的公司進行審計。

2008年1月24日,公安局長糜克洪以市公安局名義,任命牛劍鋒為十堰市保安服務總公司法人代表,全面接管蘭繼雲的私營企業,蘭繼雲的私營企業由此變成了十堰市公安局的企業。

十堰市公安局領導糜克洪將蘭繼雲的財產搶奪到手後,偽造假證據,變賣企業資產,如:蘭繼雲於2005年12月20日購買十堰市丹江口市人民法院位於武當山烏鴉嶺的一處丹江口市法院培訓中心的房地產遭糜克洪搶奪後,竟然又重新偽造一份與丹江口市法院買賣該房產的假合同,並且漏洞百出。

自蘭繼雲去世後,其子女蘭勇、陳燕、蘭繼雲前妻陳秀雲多年上訪無果,希望得到社會各界和媒體關注,追回家庭合法財產,查處十堰市市委常委、市政法委書記兼公安局長糜克洪的嚴重違法違紀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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