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建局助舊樓集合業權出售

【大紀元2011年04月19日訊】(大紀元綜合報道)市區重建局計劃推行「促進者先導計劃」新措施,協助日久失修的樓宇業主,集合業權聯合拍賣物業,進行重建。

參加該計劃的樓宇樓齡必須在50年以上,屬於失修或明顯失修,並且不在市建局已啟動的重建項目範圍之內。項目內每個地段最少要有50%不可分割的業權持有人向市建局提出申請。而參與的業主需自行處理租客事宜,市建局不會用公帑安置或補償,亦不會收購有關物業,即只是擔當顧問角色。工業樓宇或擁有逾半樓面面積屬商業用途的樓宇,市建局都不會考慮。

在先導計劃進行期間的首2個項目,市建局均會向項目內每個地段的業主先收取20,000元工作費。若集合到80%至90%的業權同意出售,就會將業權公開拍賣,樓宇成功拍賣後的得益,市建局將收取1%的金額,以作為過程中的估值費用及法律顧問費用,其餘金額全歸業主。

另外,業主要在重建開始時,與市建局商討時間表,簽字作實,若未能履行協議,任何一方有權退出,以免項目無了期拖延。

市建局主席張震遠表示,市建局的參與有助加強業主信心,進行極為繁複的聯合出售業權程序,並可加快解決市區老化問題。他說,市建局只是擔當協調者的角色,以保持其中立地位和公信力。局方會先進行小規模的先導項目,然後按實際經驗檢討和優化「促進者」的模式。現暫時未定申請時間表,預期未來2個月會公佈計劃詳情,希望今年可進行1至2個規模較小的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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