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省家庭收養兒童更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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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04月27日訊】(大紀元記者聞慧編譯報導)在更新的兒童和家庭服務法案(Child and Family Services Act)規定下,安省大約7,000個孩子最終會獲得領養資格,該法案也承諾給領養家庭更多的經濟資助。
  
直到現在,如果孩子轉交兒童保護社團(Children’s Aid Society&CAS)看護,生身父母的擁有探視權的話,意味著孩子是沒有資格接受領養的。安省9,000個寄養兒童(Crown wards)中有3/4屬於這種情況。
  
據CTV報導,安省兒童服務廳長布洛頓(Laurel Broten)稱,雖然孩子們與生身父母之間沒有關係,沒有接觸,那種命令的存在對孩子的領養來說完全是一個障礙。更新後的法案會使接受領養的孩子人數增加,有助於未來的父母建立長久的家庭關係。
  
由於想要成為父母的人抱怨,一旦領養完成,作為養父母(foster parents)他們收到的經濟補貼將會停止,所以,政府想給收養家庭提供更多經濟上的支持。安省大約2,000名養父母目前每月因為一個孩子拿到$800至$1,500。
  
布洛頓稱,一個寄養中的孩子一年的花費大約是$37,000,所以省裡會就收養後採取甚麼方式繼續經濟資助的問題與46家兒童保護社團討論。
  
傅柯(William Falk)是一位領養父親,也是安省不孕和收養專家小組聯合組長,他表示,領養條例的更新將會對許多年輕人的生活產生很大影響。
  
傅柯稱,立法的改變和對未來父母及兒童的經濟資助會給寄養子女帶來更好的結果,也有助於更多家庭打開家門、敞開心扉等待孩子的到來。在兒童保護社團照顧下的更多孩子會找到他們永久的家。
  
新法案也將允許離開兒童保護社團監護的16歲和17歲的年輕人回來,繼續接受支持,直到他們21歲。
  
安省兒童保護社團協會(Ontario Association of Children’s Aid Societies)稱,為離開的青少年再次打開大門是一個很大的進步。
  
協會發言人戴夢德(Adam Diamond)表示,一旦他們離開,這扇門就會關閉。現在,政府敞開了大門,讓那些需要幫助的年輕人隨時能回來,這是件非常好的事情。
  
新法案規定,兒童保護社團的經濟資助不算作收入,學生貸款申請中免除這一部分,這也讓寄養子女上大學或學院變得更容易。
  
布洛頓稱,毫無疑問,因為它生活會變得更美好,希望它能通過。
  
進步保守黨和新民主黨呼籲政府也給撫養孩子的祖父母們提供經濟幫助,他們通常從省裡獲得的經濟資助最少。
  
在2010年,安省大約辦理了1,000個公開領養,比2009年增加了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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