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書】西安信訪官員這樣答覆對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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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04月09日訊】我們是西安雙鶴大藥房連鎖有限公司高新醫藥店的員工。我們這個店位於西安高新區科技路26號質檢大廈一層102室。質檢大廈原屬西安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所。2003年2月8日,我們藥店法人鄭一與西安質監所簽訂《房屋租賃合同》,將102室作為我們店的經營場所,面積100平方米,租期16年,每月租金5000元。在過去的8年多時間裡,雙方遵守合同,合作良好。

2010年5月11日,西安質監所將質檢大廈在西安市公物拍賣中心公開拍賣,在《質檢大廈整院房產拍賣特別規定》中反覆強調:我店與西安質監所的《房屋租賃合同》尚有9年租期,且質檢大廈為現狀拍賣,買受人必須依法履行原合同。這有拍賣現場的實況錄像為證。

質檢大廈被陝西秦煤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競得,公司董事長是付宣亮。在隨後西安質監所與陝西秦煤公司簽訂的《質檢大廈整院房產拍賣交割協議書》中,寫明我藥店與西安質監所的《房屋租賃合同》必須依法繼續履行。這證明陝西秦煤公司對我店繼續租賃質檢大廈房屋的認可和承諾。

2011年2月27日,西安質監所書面通知我店,將於2011年2月28日進行實物交接,從2011年3月1日起,陝西秦煤公司成為我店的新房東,《房屋租賃合同》的各項條款,將由我店與陝西秦煤公司共同執行,其中包括我店應按期繳納的房租及物業費。

然而,陝西秦煤公司接收質檢大廈後,無意繼續履行房屋租賃合同,我店多次要繳納租金及物業費,秦煤公司的人員避而不見,敷衍拖延,有時連電話都不接,似乎是要造成我店違約的「事實」。更令人沒有想到和氣憤的是,從2011年3月3日,也就是秦煤公司接手質檢大廈的第三天起,秦煤公司在事先未告知我店的情況下,斷了我店的水和電,使我店營業被迫停止,每天損失營業額一萬元左右,職工的收入和生活直接受到威脅,給周圍的購藥者造成很大的不便,損害了我店的聲譽。

秦煤公司為甚麼要這樣做?是想要漲租金,還是想要收回出租的房產?我們見不到秦煤的人,連當面協商,甚至詢問的機會都沒有,秦煤不與我們面談。不管怎樣,秦煤公司總是有意圖的,他們說不出口,就用這樣的手法逼我們就範,逼我們提出改約或解約。秦煤公司是一家大型企業,是當今人人敬畏的「煤老闆」,如果他們以為他們財大氣粗關係廣,用逼迫的手段就可以壓我們這個只有十幾人的小藥店退讓,他們可就想錯了。如果我們的飯碗被打破了,我們將抗爭到底,我們相信「有理走遍天下,無理寸步難行」。

我們向西安高新區管委會投資服務局投訴,遲遲得不到答覆。3月8日,我們十幾個員工到西安市信訪接待中心上訪。西安市信訪接待中心的官員答覆說:「這屬私人企業的糾紛,政府管不著。找司法部門去。」且不說秦煤公司違約不違約,就說事先不告知,停水停電,這樣的手法對不對?政府該不該管?請各位讀者評判一下,西安市政府信訪接待官員這樣答覆我們對不對?我們該怎麼辦?

西安雙鶴大藥房高新店全體員工(12人簽字按手印)
經理 鄭大武 電話號碼 0-13991134308
秦煤董事長 付宣亮 電話號碼 0-13909261885
2011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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