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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壢市公所不要街頭炸彈決心拆除夜市攤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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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05月23日訊】(大紀元記者徐乃義台灣桃園報導)中壢觀光夜市違規佔用道路的攤棚攤架,即將在6月1日拆除,但攤商認為配套和安置措施沒有解決,不能貿然拆除;中壢市長魯明哲表示,觀光夜市重塑計畫在一年前已經和攤商溝通過,且給予一年自行改善攤棚攤架的時間,站在公共安全和學童通行安全的立場,沒有妥協的空間。

中壢觀光夜市數十位攤商,23日下午集結中壢市公所抗議攤棚攤架的拆除行動,陳情訴求在於公所未將光明公園彩虹噴泉設置完成、老街溪開蓋整治工程尚未完成,以及A21捷運站尚未施工等訴求,認為公所貿然拆除攤商的攤棚攤架,將嚴重影響生計;抗議攤商高舉布條,中壢分局十餘名員警也在現場蒐證。

對於攤商的訴求,市長魯明哲表示,對於眾人關心中壢市的各項建設,他非常感謝,公所也會積極進行,市長魯明哲以「我們不要街頭炸彈」,向眾人宣示拆除觀光夜市攤棚攤架的決心,因為攤棚內放置了許多瓦斯桶和爐具,這些具有危險性的公共安全問題,絕對不容忽視。

市長魯明哲強調,中壢的觀光夜市歷史悠久,且美食豐富,為了振興觀光事業,公所編列了2千萬元的預算,進行觀光夜市牌坊及電源設置工程,同時也規劃了景觀遮雨棚,白天可以作為學童上下學遮風避雨的行道,夜間則可以當作是攤商的棚架使用,公所這次的行動,並不是打擊夜市,而是讓夜市加分。

負責協調陳情攤商的中壢市公所主任秘書陳玉明指出,公所調查夜市內的攤販有425攤,搭棚子的只有112攤,為什麼有人願意合法遵守,有的人卻明知違規佔用還一意孤行,況且中壢市公所已經給予觀光夜市攤商一年的緩衝期,請攤商不要再有觀望的心態,6月1日絕對會將還留至現場的攤棚攤架全數依廢棄物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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