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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超過60歲 旅費加價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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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05月26日訊】(大紀元記者陳瑋臻台北報導)年過60,參團旅遊竟要加價?消基會今(26)日表示,日前接獲消費者投訴,一名70歲退休銀行經理參加燦星旅行社泰國旅遊團,在付完定金後才被告知因超過60歲,沒有消費能力,必須多支付團費4千元,消基會批旅行社等於是「欺老」變相加價,違反旅行業管理規則,觀光局可處以新台幣1萬元至5萬元罰鍰,對此燦星旅遊網也極力喊冤,指加價是泰國當地訂的,各家都有,規定是65歲以上、24歲以下。

向消基會投訴的70歲林先生,是一名銀行退休經理,他26日在消基會記者會上以電話連線方式向媒體表示,今年1月15日與友人前往燦星簽訂參加泰國旅遊行程契約,事後因友人臨時有事情要求解約,旅行社除沒收訂金5千外,還表示,林先生年紀大,沒有購買力,若他一人仍然要出遊,須加收4,000元。

林先生覺得不合理,向消基會投訴,燦星與消費者進行協調,最後林先生以「過年不要搞得不愉快」,所以同意多支付1千元費用,最後成行。他在電話中也強調,這次泰國旅遊中,團費將近1萬7千元,旅遊行程中他也買了很多東西,花費近1萬多元,他就是要證明銀髮族的消費能力不輸給年輕人。

消基會董事長蘇錦霞指出,在「消費者保護法」第17條規定中,有公告「定型化契約」應該記載的事項,其中,第5項規定,旅行業者除了收取約定的旅行費外,不可以其他方式「變相加價」,燦星已違反此規定,觀光局可對此處以新台幣1萬元至5萬元罰鍰。

對於消基會指控欺老之說,燦星旅遊網也極力喊冤,燦星旅遊網旅行社行銷部經理瞿光復表示,泰國當地有個行業是專門承接來自台灣的旅客,一般稱為地接社,已經發展很久、很成熟,相關規定有統一訂價,這個針對65歲以上、24歲以下旅客的加價規定,就是當地地接社的要求,且是公會要求的統一報價。

也就是說,每一家台灣到泰國旅遊的旅行社都會有這筆成本,只是,各家反應作法可能會有些許不同,依燦星本身是將加價規定標示於網站上,不過也有但書,也就是加價人數如果低於單筆訂單總人數的一半,因為人數多,燦星可代為吸收這筆費用。

瞿光復強調,無論如何,這個規定是泰國當地的一個特殊消費要求,不是燦星的規定,東南亞目前也只有泰國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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