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被誤判殺子 18年後宣告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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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05月05日訊】(大紀元記者宗原編譯報導)週三,安大略省上訴法院宣布,於上世紀90年代承認不慎導致自己兩個月大的兒子死亡的理查德布蘭特(Richard Brant)無罪。因為當時病理學家醫檢報告,1993年布蘭特被指控誤殺罪,他的兒子死於1992年。
  
在另一個病理學家說明肺炎和呼吸衰竭,是導致布蘭特之子死亡原因之後,法醫專家查爾斯‧史密斯(Charles Smith)的證詞聲稱,是死於搖晃嬰兒綜合症,布蘭特最終承認該指控。
  
據CTV報導,雖然布蘭特堅持表示,他從未故意做過任何造成他兒子的死亡的事情,但是,他的律師羅伯特格雷頓(Robert Graydon),即現在是加拿大安大略省法院的法官,當時告訴他說,史密斯是他的專業裡的「上帝」,布蘭特無奈在1995年認罪,並受到了較輕的處罰,被判處六個月。
  
在法庭上,辯方律師曾要求布蘭特被宣判無罪,法官認為,的確出現了一個誤判。
  
今年38歲的布蘭特表示,結果給了他一個大大的安慰。他說:「如釋重負,我很高興真相終於出來了。他們很多人聽了這個專家做的報告,這讓每個人都不知道我在說甚麼。」
  
他說,當時懷孕的妻子說這樣做是一個更好的決定,以確保他能與他的其他孩子在一起。後來他才做出了這樣的決定。至於布蘭特對現在的史密斯是甚麼看法,他說:「他們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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