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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文化局101年展覽 開放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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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05月09日訊】(大紀元記者宋順澈台灣台北報導)101年度美術展覽自5月開始受理申請,凡從事美術創作之個人與團體,皆歡迎提出展覽申請。新北市政府為鼓勵美術創作、與藝術家一起分享階段性創作成果,自即日起至5月31日止,開放民國101年1月至12月各展覽場地檔期申請,歡迎全國優秀、傑出藝術創作者踴躍送件。

新北市政府文化局表示,文化局所屬展覽場地,包含新北市藝文中心藝文館、特展室、藝廊與市政府藝廊等地點,均具有完整的展出設備,除了辦理市府規劃的各項邀請展、特展、文物展之外,也提供創作者及藝術同好團體辦理個展、聯展,期望廣納全國各地優秀的藝術創作,讓市府展場成為全國性的藝術交流平台。

惟近2年內曾在文化局申請通過展出者或學校、社團畢業展不予受理。申請展覽類別包含水墨、膠彩、油畫、水彩、版畫、書法、篆刻、雕塑、陶藝、工藝設計、攝影、綜合媒材等;另外,插花、樹石、盆景、漫畫與各式收藏品展覽等非屬純美術範疇者,恕不受理申請。

歡迎全國藝術創作者把握機會,於5月31日前檢附相關資料向文化局提出申請,讓我們一起共襄盛舉使101年展覽精彩可期。
相關申請資料可至文化局網站http://www.culture.ntpc.gov.tw,便民服務/網路e櫃檯/新北市政府文化局美術展覽申請/表單下載,或電洽文化局藝術展演科(02)29603456分機4610丁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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