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官員斑馬線撞死兩母女仍照常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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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06月10日訊】(大紀元記者李慧報導)廣東河源市越王大道(原黃沙大道)雅居樂路段於5月20日發生一起交通事故,一對來自江西吉安的母女在橫跨公路斑馬線時,被一輛超速行駛的小轎車撞飛近20米遠當場斃命。據悉,肇事者為河源市東源縣某機關單位工作人員繆某。5月30日之前,有民眾看到繆某依然照常上班。

據廣州日報5月21日一篇題為《母女過馬路被撞雙亡,肇事司機已被控制》的報導,5月20日上午9時25分,來自江西吉安的農婦楊愛蓉(24歲)帶著其3歲女兒從事發路段準備到對面的菜市場買菜。母女倆橫穿公路斑馬線時,不幸被一輛從河源市區往東源縣城方向超速行駛的小轎車撞飛,當場斃命。

該報記者瞭解到,肇事司機姓廖,是東源縣某機關單位工作人員,事故發生後逃逸現場,隨後被當地警方控制。交警勘查現場判斷,肇事司機駕車撞人的時速至少在100公里以上。

據報導,楊愛蓉的丈夫介紹,今年5月1日,妻子帶著剛滿3週歲的女兒從老家趕來河源準備安頓下來,沒想到妻女兩人來了20天就發生了不測。

一知情人士告訴大紀元記者:「那個肇事官員叫廖浩,是公用事業局的一股級官員。我也是根據媒體的報導,經過努力才找到他。我打電話問他:『在斑馬線撞死兩母女是不是你?』他說:『是我』,我說:『你怎麼開那麼快速度把人家給撞死了,你是男人,做錯了,就應該承擔,你怎麼不負法律責任呢?』那個官員說:『我家很有錢』,就掛了電話。」

知情人對記者說:「有錢就不要法律了嗎?那社會的公義在哪裏?不是說賠家屬錢就不追究刑事責任。而且,他是公務員,要付法律責任的,有錢就能逃避法律責任嗎?那小孩子才3歲,從江西來到這裡就被撞死了,這是拿錢就能擺平的是嗎?」

他認為,肇事官員沒有被追究法律責任,處理這個案件的交警單位、法律監督部門、紀檢部門都有責任,肇事者的單位也有責任。

他還告訴記者,死者的丈夫姓韓,他事後沒有追究,這可能有三種情況:一是不懂法律;二是沒有能力;三是可能受到了威脅。「我們曾花了力氣去找他,但是找不到。」

大紀元記者打肇事官員廖浩的手機,沒人接電話;致電他的家,有人回答說:「他出去辦事了,最近請了長假,不上班。」記者致電事故發生地段的派出所,有警察讓記者找交警部門,而交警部門則無人接聽電話。

網友們針對這起官員撞死人沒有追究法律責任一事,紛紛發聲:

「飛車的公務員撞死人後,照常上班,這就是警方所謂的控制。」

「市區道路開100碼,兩條人命,結果是官員照樣上班,賠錢了事。甚麼世道,還有天理嗎?兩個冤魂泉下可瞑目?」

「有錢有勢就能擺平,那有錢有勢的人是不是就相當於有了馬路殺手執照了?」

「我們的國家太讓人寒心了。」

「哪怕一個九品芝麻官,他也有特權,無視我等P民的生命。」

「股級幹部居然像宰相一樣牛!殺人不償命,天理何在?!」

「這是一個有錢能使黨推磨的社會,錢,就是富人的免死牌,是窮人的催命符。」

「政府失去公信力,就會產生治理危機,導致社會無序混亂、國家禍患叢生。中國歷史上失信亡國、立信強國的例子並不鮮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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