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1年06月15日訊】(大紀元記者李芳如台灣雲林報導)雲林縣斗六市長簡明欽(國民黨籍)涉及賄選,遭選舉對手張聰明訴請當選無效,經簡明欽上訴,台南高分院昨天以簡明欽的贊助餐費行為,已影響到進香團成員投票意向,駁回上訴,14日台南高分院判斗六市長簡明欽當選無效確定,依規定應重新辦理補選。
判決指出,98年9月,斗六市長候選人簡明欽在斗六市江厝里玄安宮進香團返回嘉義縣大林鎮寶島餐廳用餐時,在餐廳休息室捐助3萬3000元餐費,並由廟方幹部陪同敬酒,簡明欽遭控賄選並被訴請當選無效。
張聰明和民進黨雲林縣黨部主委黃清財及支持者近百人到台南高分院聽判。法官宣判簡明欽當選無效後,支持者在法院外歡呼。張聰明表示將爭取民進黨提名,參與斗六市長補選。
雲林縣府民政處表示,將依地方制度法等規定,在收到判決書後解除簡明欽市長職務,由縣府指派代理市長,並於3個月內完成補選。
斗六市里長聯誼會長曾景坐表示,各里里長及支持者近百人,到市公所聲援簡明欽,對法院之判決深感惋惜外,也決議請夫人洪錦慧代夫出征2人服務。
地方政壇亦盛傳可能參選人選包括國民黨籍縣農會總幹事謝淑亞、前立委張碩文及民進黨籍張聰明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