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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選官員籲速立法懲治家暴屢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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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06月04日訊】(大紀元記者杜國輝紐約報導)6月3日,曼哈頓地檢署檢察官萬斯 (Cyrus Vance Jr) 會同紐約州參議員史格靜、紐約州眾議員儸森塔爾 (Linda Rosenthal)、紐約市議長柯魁英、曼哈頓區長斯靜格 (Scott Stringer) 及社區組織在曼哈頓地檢署前舉行記者會,向州議會呼籲:儘快通過以在3月份因處理家暴而犧牲的警官沙博格 (Alain Schaberger) 而命名的「沙博格警官法案」(Officer Schaberger Bill),以使檢查官能更嚴厲的懲罰家暴屢犯。

「沙博格警官法案」將允許把5年內的家暴案施暴次數超過2次的屢犯定為E級重罪 (Class E Felony):惡化的家庭暴力 (Aggravated Domestic Violence)。而目前的法律只能將對受害者造成嚴重身體傷害,或殺害受害者的的家暴屢犯定重罪。 

儸森塔爾表示,現行法律已經不適宜了,因為有太多的婦女成為家暴的受害者,而施暴者可以多次犯法而不受到應有的懲罰。新的法律將確保重復施暴者進監獄。

史格靜表示,這一法案將保護受害者,並防止將來有類似沙博格警官這樣的犧牲,且為檢察官提供了新的懲治工具。

曼哈頓區長斯靜格表示,期待著這個法案的通過,同時,希望建立相應的教育體系,以預防家暴的產生。

「如果不能讓紐約人在家裏享有安全,那麼街頭的安全就不是勝利。」檢察官萬斯說。

根據曼哈頓地檢署提供的資料,在紐約市,每天報備的家暴案件有數百起。而家暴是紐約市近10年來唯一沒有減輕的公共治安問題。據紐約市長辦公室的統計,38%的家暴案受害者在半年內會再次受到虐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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