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維律師移民問答】使用回美紙入境後,還能將H-4身份轉成H-1B嗎?

李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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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09月07日訊】問題450:我丈夫的雇主為他申請了I-140, 已批准。他和我都申請了I-485,同時他的H-1B和我的H-4都處於在有效期內,但我們都數次地使用回美紙往返中美探親。但最近我丈夫愛上了一位90後第三者, 戀情日益加深。恐有同我離婚、同第三者結婚的可能性。所以我想在這個發生之前將我的H-4轉成H-1B,我現在拿著EAD為一家公司工作,我有碩士學位,工作是精算師,拿H-1B沒問題,但問題是我入境是回美紙身份,而不是H-4,能將H-4轉成H-1B嗎?
  
解答:可能。有批准的先例。
  
這個I-485等待期可以維持H-1B和L身份,並可以用H或L簽證,和回美證同時國際旅遊的新思想是個叫Michael Cronin的備忘錄中提出的,近11年了也沒有新的規定去取代它。所以Cronin備忘錄仍然是移民局在這個問題上的政策。在他的備忘錄裡,Cronin明確地說如果H-1B有效的人在使用回美紙回到美國後,是假釋身份,是既不是「非移民身份」也不是「移民身份」的一種「灰色身份」。但如果在美期間,H-1B有效身份(即在I-797批准的作廢期內)到達前,H-1B可以申請延期。延期之後,他的身份就又恢復成了H-1B,這是一個極其「左派」的解釋,這就如同是說用回美紙入境,H-1B身份仍然是有效的,否則就無法將其延期了。

你可以理解成你丈夫同時有兩個身份去上汽車,開車的是假釋身份;H-1B身份坐在後座位;H-1B延期批准後,H-1B就從後座位跑到駕駛位。如果都下車(回大陸)以後,再上車時還是重復同樣的情況。
  
雖然Cronin備忘錄中沒有論述H-4轉成H-1B的情形,但可以推論你的H-4仍然是有效的。既然是有效的,那麼就能像H-1B可以延期一樣,H-4就可以轉成H-1B。我知道有這種申請被批准的先例。雖然批准的先例在這種情況下不能作為法律依據,但使你的申請就有了一定的成功率。如果不能批准,那麼你就要離境,到美國駐中國領館去申請H-1B簽證,用H-1B簽證回到美國。這樣你的身份就是H-1B了。離婚就不影響你的非移民身份了。但你的I-485就要被拒絕的。但願你們不離婚,或在離婚之前綠卡配額已等到,I-485雙雙獲批。

李維先生于1991年在佛羅里達州的斯特森大學法學院(Stetson University College of Law) 獲得法律學位,從事移民法律工作有十二年多,是美國移民律師協會的會員。歡迎讀者聯系我們:usalife@epochtime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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