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術教師被抓 『六一零』干涉律師辦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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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08月17日訊】以自辦美術班教學為生的青島法輪功學員楊雪燕,在向學生講述法輪功真相時被家長誣告,於二零一一年五月十三日被抓後關押在青島市大山看守所。楊雪燕家人所聘律師,在辦案中遭多方阻攔。經知情人透露:是當地「六一零」在插手干預。

中共打擊報復 當地律師不敢接案

據明慧網報導,楊雪燕被綁架後,家人多方求助均無結果。在得知案子已移交青島市嶗山區檢察院後,楊的父母來到檢察院請求放人,但遭門衛阻攔。門衛稱:「你找的人不在,你可以請律師。」(其實辦案人就在裡面)

楊雪燕父母和門衛論理當中,一直躲避的「辦案人員」正巧被二老發現,這才得以進入。接見過程中,拘捕偵查科的趙姓(女)和劉姓兩辦案人員,態度蠻橫且不敢透露姓名。

因未得到任何答覆,楊雪燕父母決定找律師為女辯護,他們諮詢了當地很多律師,但無人敢接手。只有一兩個律師願意「說情」,卻不敢直接做無罪辯護(據悉是因為以前,青島市當地一律師曾因替法輪功辯護被全市點名批評)。最終,一外地律師決定代理此案。

當地「六一零」插手干預律師辦案

二零一一年八月四日,律師來到青島市嶗山區人民檢察院拘捕偵察科,在出示三證後(「律師資格證」、「授權人委託書」、「律師所在單位證明信」),法院方卻推托說:「還要有當地司法局或律師所在地司法局的證明信,才能受理此案。」。

律師稱自己到過全國二十多個省份,從未遇到這種情況,法院方則答:這是我們青島的規定,如果是本省律師就不用開證明信。面對這種無理要求,律師來到青島市嶗山區司法局,接待人朱筠(音)說:「我們不知道有這個規定。」並指責律師表述不清。

律師找到李丹石(嶗山區司法局副局長)說:「你們都不清楚有沒有這個規定,叫我們律師怎麼辦?」

對於這種有意刁難、阻撓律師辦案的現象,一知情人透露:這是當地「610」、政法委的一個規定,就是不准當地律師為法輪功辯護。外地律師來也要想辦法阻撓。

律師隨後去了青島市司法局、政法委尋求解決。八月五日上午九時左右,司法局嚴處長答覆:「沒有這方面的明確規定。」;十點半,青島市市政府信訪辦,一政法委接待人員說:「不知道這個規定,我給你向上面反映,你等我的電話。」;下午,市政法委聯合辦公市檢察院王處長打來電話說:「確實有這麼個規定。」,但拿不出任何明文規定。

八月八號和十號,楊父先後兩次找到市檢察院王處長,得到的回答是:「你找『六一零』吧。」。楊父來到市政府信訪辦,「六一零」的接待人員不敢透露姓名,卻逼問楊父:「律師是誰請的?律師現在在哪?你們還繼續請律師嗎?」等問題。

最後,接待人員以「我給你反映。」為由將楊父打發走。直到今日,律師因開不出證明信而無法受理此案。

據悉,近期青島市接連發生阻撓、刁難律師為法輪功學員辯護的事件:有的法輪功學員被秘密開庭,致使律師無法到庭辯護;有的直接阻撓律師與當事人會見。

(責任編輯孟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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