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台内政部:办案画面严禁随便外流

人气: 2
【字号】    
   标签: tags:

【大纪元8月2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陈至中台北2日电)内政部长江宜桦今天表示,监视器是提供侦防之用,不是拿来写“好笑新闻”,未来除非经分局长核准,都不能外流。

电视新闻经常出现报案人哭闹、醉汉对警察咆哮的情节,新闻来源是警方提供的监视器画面。内政部日前以涉及个人隐私为由,发文各警局、派出所,禁止再提供类似画面,引起部分电视台不满。

江宜桦出席“99年调解案件荣获中央各奖项绩优人员表扬大会”,会前接受媒体访问时重申立场。他说,监视器画面是用来记录报案经过、避免警察吃案,或是在刑案搜证时作为侦防之用,不是用来提供新闻素材。

他表示,不是完全不提供,若办案有需要、为了证明一件事的是非曲直,经过分局长许可,还是可以提供给媒体报导,但若只是一般“为了好笑”的花边新闻题材,就不提供。

江宜桦说,7月发函至今,各地仍有4起警员未依程序提供影带给记者,已给予“适当处分”。内政部也持续透过勤务中心监看新闻,确保画面没有流出。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