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點互動】

刑訴法修改 進步還是退步?(2)

【大紀元2011年09月09日訊】(新唐人電視台《熱點互動》節目)主持人:我們今天是《熱點互動》熱線直播節目,希望大家踴躍打電話進來,我們的熱線號碼是:646-519-2879。您也可以用Skype:RDHD2008和我們交流。中國大陸的觀眾也可以通過愛博電視直接收看,愛博電視的網站是 www.starp2p.com。現在我們先接聽一下大陸的陸先生的電話,陸先生您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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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先生:你好。中共它本來就是有法不依的,很多法律它都不跟老百姓說到底這個法律起到什麼作用,都是模糊解釋。這個《刑事訴訟法》的修改,等於就是公開對老百姓進行人權的打壓、人權的迫害。

它們以前不好意思監控老百姓,現在可以光明正大的把老百姓「被失蹤」。像高智晟律師,這麼好的一個律師就被中國共產黨這樣非法失蹤了5年。就像以前蘇聯的克格勃、德國納粹的秘密警察一樣,現在中共也搞這種對國內的維權人士、上訪人士、民主人士進行監聽監視。它們通過各種手段像電子郵件、電話,跟別人說失蹤了,那是非常正常的。好的,謝謝。

主持人:謝謝陸先生。我們現在接聽一下紐約王先生的電話。

王先生:你們大家好。剛剛那位來賓講到「黨大於法,黨大於國家」,所以這個黨比「法」還大。但是我要補充的一點是還有一樣東西比黨還大,這個東西是誰?就是特殊人物。打個比方,在毛澤東時期,劉少奇已經是國家的主席了,毛澤東一句話劉少奇就下監獄了,就是毛澤東比黨也大、比國家也大、比法也大。

今天有沒有這種人?今天也還有,今天還是有這種人。打個比方,美國前副總統錢尼最近出了自傳、回憶錄。他裡面有一段就寫到胡錦濤本來要私底下他們倆個人開會,結果外交部長闖進來了(就是當時的外交部長李肇星),不讓他進來,他硬要進來,進來以後胡錦濤就不敢講話,馬上就拿著稿子照本宣科,就不敢單獨講這些問題。

還有一件事,《維基解密》最近也洩漏了一件重要的消息,就是溫家寶。溫家寶為什麼在四川大地震要發牢騷說:「你們這些軍人都是國家養的、都是老百姓養的,你們的救災不力……」他為什麼要講這句話?就是有美國的有關人士說:「我(溫)在大陸受到軍方的打壓、受到新聞的打壓。」所以他每次在海外講的話、比較需要民主自由的話,大陸的報紙都不登,也就是要早一點把溫家寶趕走。

胡錦濤、溫家寶這麼大的官,都有人比他們還大,還控制他們,讓他們都不敢講話。那你說大陸的法有什麼用嘛!所以沒有用嘛!對不對?

主持人:好,謝謝王先生。剛才兩位觀眾都談到新的《刑事訴訟法》,魏先生,我知道您曾經自己也有過「被失蹤」的經歷,您是不是要回應一下這兩位觀眾?

魏京生:接著咱們剛才談的話題,為什麼這一次對「監視居住」大家議論特別多、意見很大?實際上就是這個「監視居住」把非法拘禁給合法化了。按照80年刑法和刑訴法來說,你限制人身自由以後,以任何方式限制人身自由,24小時之內你得通知家屬,是24小時之內,不是說24小時才通知家屬。

但是共產黨為了鎮壓老百姓的需要,它不光是鎮壓異議人士,所有它不喜歡的人它鎮壓的時候,它都需要一個「我不受任何約束,我把你抓起來」。以前非法拘禁很多,在文革時期。文革之後,80年代以後開始使用非法拘禁,可能就是93年到94年初,那時候把我給扣押了,扣了以後我說:「你們拿出理由來!」他拿個傳訊證。我說:「那個刑訴法規定很清楚,你只能傳訊3次,1次不超過24小時,我就寬容一點,你就24小時連著吧!3天過了你拿不出證明來,你讓我走。」他們說那不行,你想走?我說:「你試試!我說走就得走。」

主持人:那是你出獄以後的事情?

魏京生:出獄以後又再次被抓的時候。然後他們就說:「那我們去檢察院拿證,我們還不是去拿來!」結果就是這樣。剛才曉農也提到這問題,公檢法鬥得很厲害,就3個部門的權限本來是給你平衡的,公安局權限不能太大,你想要逮捕就讓你逮捕?你拿理由出來,沒有理由不能隨便給你。結果他拿不到。

拿不到怎麼辦呢?他們可能 請示最高當局,請示江澤民那邊吧,就說公安局能開什麼證啊?我們最多就開監視居住證。那就開監視居住證。拿來以後我看這不合法呀!監視居住有條文規定的,是住在家裡頭,你憑什麼給我關在旅館裡?他說在旅館跟你家應該差不多。我說那行,我承認你這條差不多,我也可以接受,但至少你也得通知我家屬吧?你知道他們說一句什麼?很經典的一句話,叫「沒有進入司法程序,所以可以不按照法律辦。」這話很有意思啊!其實就是說我不想讓檢察院和法院來干預,我公安局要辦這個案子,我就直接辦了,不很方便嗎?欺負你們老百姓不很方便嗎?

其實我覺得現在共產黨為什麼急著要把非法拘禁給合法化呀?過去還是偶然做做,最近變得案子特別多。你看最近國內不是艾未未一個,一抓就是一大批,他們統計說有上萬人「被失蹤」了。那麼這麼多人,公安局可能也覺得有點不方便了,如果法律實際上不合法的話,你總是被追究,而且這裡頭有些人也不是那麼好欺負的。可能在黨內有了反應以後,他們就急著把非法拘禁給合法化。

所以曉農剛才提到這個很對,實際上就牽涉到公檢法的內鬥,同時其實更重要的就是共產黨現在快要倒台了,它鎮壓老百姓的手段覺得不夠用了,所以它急著要搞這一條,這也引起大家的…

主持人:其實在這裡,聯合國(所謂的)「強迫失蹤」還有一個比這個「非法拘禁」更多一個涵義。「非法拘禁」實際上它是沒有法律依據拘禁了你,但是「強迫失蹤」它一定是兩個條件:一個條件是沒有人知道你在哪裡,除了拘禁你的人和你自己,這是強迫失蹤,因為它有個「失蹤」這句話在裡頭;第二個,它必須是政府和一定的行政當局,是統治階層掌握權力的。這才是聯合國的「強迫失蹤」的定義。我想很多特別法律界的人比較喜歡用這個詞來說明這個問題。剛才魏先生說了一個很重要的東西,就是說強迫失蹤或是監視居住無限期延長不通知家屬,其實並不是今天才開始的。

陳志飛:對,另外一個的話,它現在說的是限制居住,一般普通的情況還是在那人家裡頭,家人知道。它現在就是說它有權力,以剛才您說的四個條件,危害國家安全,或是有礙偵查了,我就不告訴你,它可以不告訴任何人,這個實際上是一個大大的倒退。表面上看起來它通知家屬24小時,它必須要24小時之內通知家屬,好像它還義正辭嚴,好像它還是正面的保護老百姓權益,但是在這種情況下它可以「欲加之罪,何患無辭?」把你關到一個地方,想關多長時間就關多長時間,就像進入黑洞一樣。

所以這個原因,剛才魏先生說的我同意,就是說它現在感到自己壓力非常大了,這個我覺得跟現在國際情勢大的環境,尤其「阿拉伯之春」的環境變化有關係。它們現在覺得「阿拉伯之春」的那些人,比如都是社會上一些鬆散的組織,建立一個網站,或是一些年輕人在微博上發個消息,在哪天咱們聚集一下就行了。它現在想通過這種方式,用公安局這麼一種手段,為什麼把公安局權限增加了?因為如果你讓公安局像原來那樣慢吞吞的,還要受公檢法掣肘,像您這樣公檢法起碼還介入了。它現在連這個都免了,公安局直接2分鐘到就把他們就抓起來了,而且還……

魏京生:它需要這個。

陳志飛:對,它需要這個,它現在變得更強化了。

主持人:它非常需要一個不經過任何法律程序的工具和手段。好,我們現在再接一下佛羅里達州孔太太的電話,孔太太您好。

孔太太:您好,大家好。我只是想說一下,現在中國大陸這個法律出台給人的感受是什麼?這個政府整個像個黑幫政府,像綁票,把這些很罪惡的東西都變成合法化。我覺得為大陸這些人民,我覺得真是很痛心,他們生活在這種環境當中。好,謝謝。

主持人:好,謝謝孔太太。

魏京生:我覺得孔太太說得很正確。實際上說白了你不管它叫什麼名字,叫「強迫失踨」也好,其實這跟綁票沒有區別,也就是它可以合法的去綁票,政府來綁票,對不對?不讓家屬知道,外界沒有人知道你,你這個人就消失了,然後它想怎麼處理就怎麼處理。

說實話,我們應該是「被失蹤」了,被失蹤了一下,18個月,沒有人知道你在哪兒,而且它完全可以不進入法律程序,你說跟綁匪之間有什麼區別?就沒有區別,對不對?所以孔太太說那個是畫龍點睛的,點出那個問題來。這對每一個人對 老百姓其實都有威脅,不光是什麼異議人士、法輪功,不是,其實它想做的時候,在中央你說官面話說得很好,這個條件那個條件,關鍵我說那是偽裝,它需要的時候,到縣裡的公安局,它認為需要,你就是了,就把你抓起來了。

主持人:這次刑訴法的修改草案中,我看法案裡面還有一個,把一些批准權限下到縣公安局,這個讓大家都非常擔憂。

魏京生:方便它鎮壓,老百姓反抗,尤其現在你看中東阿拉伯的反抗,他多少利用一些合法權利,你警方不能干預,這是我的自由。你說網上我發一點東西,我集體到外頭去聚會什麼的,這些都是合法的權利。現在共產黨要讓公安局有權力,隨時取消你的合法權利。就是姜瑜說的那句話:你不要拿法律當擋箭牌!法律上規定你不能當擋箭牌了。

主持人:所以這個「擋箭牌」這一說,我還一直非常迷惑,「不要把法律當擋箭牌」,這話我真的不懂它是什麼意思,它是不是說:中國有一些法律,但是我們可以不遵守法律,你呢,別老跟我提中國的法律,就這個意思是吧?我一直很迷惑。

魏京生:所謂「不能當擋箭牌」,意思就是說,我想怎麼整你,怎麼整你。你說我按法律,這是我的權利;沒這回事,我不承認你這權利,那個不是你的擋箭牌。就是一副蠻橫不講理,一副土匪相。

主持人:好,我們再接一下紐約陸先生的電話。

陸先生:你好。今天你們講大陸那個「強制失蹤」,這問題很嚴重。它可以把你弄死了,你們那個人民都不知道,家屬都不知道,因為它不講給你聽,把你關起來,把你弄死你都不知道。那是大問題。我看這個要絕對反對,這個提案要絕對反對。就是這樣子,簡單講兩句。

主持人:好,謝謝陸先生。

陳志飛:實際上有的觀眾或許會覺得奇怪,我是搞經濟的,為什麼我坐在這裡,因為它事關每個人,而且你給它一個缺口,覺得跟我沒有關係,我也不是像魏先生畢生致力於中國民主事業,我沒上黑名單,跟我沒有關係,那不見得!

比如舉個例子,迫害法輪功。實際上它是違背了中國的憲法,7月22日的時候,公安部聯合發出取締中國法輪功研究會,那個法輪功研究會才幾個人?7、8個人,沒有多少人;然後它擴大到法輪功整個群體,可是它自己覺得理虧,後來又搞一個人大通過什麼反對邪教法。

其實到現在對法輪功的鎮壓還是非法的,為什麼?因為它沒有一個明確針對法輪功的法律,就一個通知,後來又有一個什麼高檢高院解釋,搞得越來越糊塗,最後才跟人大的法律掛上鉤,大家覺得好像還是沒關係。但是現在如果你是釘子戶,你的房子不想拆遷。他說:好,你不拆遷,我按法輪功對你,你趕緊拆了吧!

主持人:上海拆遷戶就有這個情況。

陳志飛:現在都是這個問題,就像剛才魏先生講的,它下放到縣裡,下放到鄉裡,那可就慘了,你家裡如果我要你的錢,不行?那我把……

魏京生:以前很多看著不順眼,我只要把你扣起來,我可以說是「經濟案子」,如果讓你家屬了解,就(說是)「妨礙偵查」,那你馬上就消失了。

陳志飛:對。然後它把你關在哪個地方,跟你家協商,然後讓你把錢全吐出來。

魏京生:所以就跟綁匪一樣。

主持人:好,我們現在接一下浙江黃先生的電話。浙江黃先生,黃先生您好,是黃先生嗎?他掉線了,那我們請黃先生一會兒再打進來。(中共)確實是這樣的,它就是完全不講法律,但是問題在這裡,就是說……

魏京生:它現在把不講法律變成合法。

主持人:對,我們現在講的是把不講法律變成合法,那麼也就是說,在這之前曾經有過一點像樣的法律的。

陳志飛:這個我那時候還小我不知道,但是好像聽說過。聽說是文革之後。反正我印象中因為我經常看報紙,要建立法治社會啊,不能走人治,要法治,我們小的時候也普及法律常識,還上些課,好像那時候比較正規,我看見的感覺比較正規。而且我聽說一些老幹部在文革中受了些迫害,他們可能從自己的這種經歷出發吧,也想說有一些機制將來保護太子黨啊或他自己的接班人,那時候是有可能。但是這種機制可能在現在的這些人當中來看,可能是妨礙他們,就是維護他們的統治。

所以說在80年代、90年代之後,好像這種提法也就少了,因為從考大學來看的話,80年代的時候有一段時間,就我自己個人經歷來看,上政法大學是比較難上的,分數比較高,但是到90年代一下就……尤其六四之後,還是黨大,對吧?80年代你作夢!你想當大律師掙錢,那麼政法大很難進;90年代之後……

(待續)

(據新唐人電視台《熱點互動》節目錄音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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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頻:【熱點互動】刑訴法修改 進步還是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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