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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網購月餅等不到 消費者可解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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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09月09日訊】(大紀元記者施芝吟台北綜合報導)月圓人團圓,中秋當然少不了自古以來傳統的點心—月餅。網購月餅的民眾要當心,近日有民眾上網訂購月餅,結果等不到貨,消費者保護官表示 ,遇到這種狀況,民眾可用書面通知業家解除契約。

為搶中秋商機業者紛紛推出優惠,吸引消費者購買,8月26日吳同學在網路上購買99元的月餅,業者在網路系統上顯示8月29日出貨,不過到吳同學遲遲等不到到月餅,向業者反映後,業者才承諾9月8日到貨,但截至當天下午5點,仍未收到商品。

消保官黃建隆指出,依消保法規定,企業經營者有責任揭露正確完整資訊,而依零售商網路交易定型化契約的應記載事項,商品相關資訊包括優惠期間、數量、到貨期限與交貨日期,都是契約一部分。另根據消保法第29條,網購商品有7天猶豫期,在出貨後若有問題可向廠商提出退貨要求,而有時效性的月餅若沒有依照出貨時間送達,可向業者請求損害賠償。

公平交易委員會專門委員吳丁宏表示,依照公平交易法規定,廠商有不實廣告,可處新台幣5萬以上、2,500萬元以下罰鍰。

立委黃偉哲表示,中秋月餅屬於有時效性的商品,業者應該在消費者下單時加註警語,告知此商品有可能無法在中秋節前送達,讓消費者能夠自行判斷要不要下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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