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勞教制度或改革 專家拒絕改良疾呼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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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10月10日訊】(大紀元記者駱亞報導)10月9日,中國首次就司法改革發佈白皮書,但外界關注到這次白皮書未見勞教問題,尤其法律界的人士的聚焦。對此中央司法體制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人姜偉表示:「勞教制度是由中國立法機關批准的法律制度,有法律依據。勞教制度為維護我國的社會秩序發揮了重要作用改革勞教制度已形成社會共識」,但他也承認存在問題,並稱相關部門正在研究具體改革方案。姜偉的話再度惹惱各界專家學者,他們再次強烈圍觀要求取消勞教制度,拒絕中共改良。專家認為,勞教制度既違憲又縱容公權力,必須徹底廢除而不是修補。

早在這之前,有很多律師、學者呼籲取消勞教,認為不符合中共本身所制定的法律制度,而且有極其嚴重的弊端。

司法界聚焦勞教弊端 違法違憲

由於中國首次公佈的《中國的司法改革》白皮書沒有提及勞教問題,北京理工大學法學院教授、司法研究中心主任徐昕,根據中央司改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人姜偉回答提問時所稱「勞教制度是由中國立法機關批准的法律制度,有法律依據。勞教制度為維護我國的社會秩序發揮了重要作用」反駁說:「未經司法程序剝奪公民人身自由的勞教,違反《憲法》、立法法、行政處罰法等,有何積極作用可言?」

上海的潘書鴻律師認為,勞教勞教,既勞動又教育,難道司法判決的就不勞動?不教育勒?勞教分明就是行政權利凌駕或脫離於司法權利之外的制度,是專制的產物!呼喚法治!廢除勞教!建立真正的民主法治的國家司法體制!

深圳的楊長祿律師建議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說:姜偉這種不顧人權現狀和憲法規定的胡言亂語,已違反相關規定並傷害中國人民的感情,造成極大的不利影響,我看可以勞教三年,讓他亦體會一下勞教的積極性和必要性,為「和諧社會」做一點貢獻。

北京的夏軍律師認為,此惡法始作俑者,就是全國人大自己。上海的秦律師認為,白皮書恰好記錄了司法的倒退,從這個意義上講,很有歷史價值。長沙的張國律師認為,勞教沒有任何法理依據,只是政治的工具。嘉興的陳永林律師則表示,廢除勞教!讓腐敗官員為迫害民眾報復民眾無機可乘!

非法律系的專家學者響應取消勞教制度

也有不少非司法界的專家、學者也注意到這次的勞教沒有出現在司法改革的白皮書中,紛紛在網絡上公開聲援取消勞教制度的呼聲。

著名經濟學家韓志國公開表示,勞教制度必須徹底廢除而不是修補,他分析說:「勞教是公權力迫害民眾的私刑」,他解釋說:「不經審判就剝奪公民的人身自由,這是勞教制度的罪惡所在,也是法治社會的制度死敵。依法辦案與程序正義是法治社會的兩個基本前提,既然已經有了刑法與刑事訴訟法,任何人就不能擁有肆意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權力。勞教制度既違憲又縱容公權力,必須徹底廢除而不是修補。」

中國社會報編委、報社網絡公司總經理徐付群也公開表態說:「為啥不廢除,既然勞教制度如此飽受詬病,那麼為甚麼不是廢除而是改革?」寧波大學客座教授謂賢也駁斥姜偉說,廢除勞教制度,難道不屬於《中國的司法改革》之首要嗎?

作家草軍書認為,對人人喊打的勞動教養制度,官方說正在研究改革方案。已異化成各級領導為保住烏紗隨意打擊迫害沒有背景民眾的黑手段黑工具的勞教制度應立即無條件廢除,不應打改良主意。不經審判就剝奪公民人身自由的制度是狗屁制度,只有徹底不放屁才會不臭。公民人身自由和國家主權一樣,底線只有四個字:不容侵犯!

勞教所被曝成加工廠 巨額財富去向不明

有安徽民眾概括說,勞教就是惡制度,簡單的說不聽話我就搞死你!山東威海有民眾認為,勞教所、監獄已經變成了各種加工工廠、車間,勞教制度給他們提供了源源不斷的免費勞動力。新疆的草根金融問題法律研究者就勞教所創造的財富問題表示自己質疑:「現在不到處都是勞教所,勞教所被勞教的人創造的財富去向成為了謎底」。

也有受害的警察公開揭露說:「勞動教養制度違憲、違法,踐踏國家的法律統一和尊嚴,必須立即糾正和堅決廢除。我是一名警察,因為舉報,受打擊報復;上訪申訴維權十年,反被行政拘留、勞動教養。請關注我的博客:『勞動教養』」。

雲南的一位民眾認為,勞教算是個極為敏感的話題,但不得不說。任何人非經審判,不得認定有罪和處予刑罰;剝奪人身自由的處罰(包括刑罰處罰和行政處罰),須得法律規定。我們一直在強調法制統一,強調上位法下位法,強調法律的效力等級,但這一套說法竟撐不住一部勞教條例的摧殘,實為法制笑柄。

深圳有民眾回應說,要改就一次過改掉所有不適合的,別擠牙膏一樣試圖讓自己延長統治的壽命!

(責任編輯:徐亦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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