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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勞委會:先裁外勞 才能裁派遣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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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10月24日訊】(大紀元記者施芝吟台灣台北報導)數家知名電子公司傳出無預警資遣派遣工,派遣工指控公司寧用外勞,對此,勞委會決定修改函釋,將「先裁外勞,再裁本勞」的適用範圍由「正式勞工」擴大到「派遣勞工」。

據悉,日前太陽能公司昱晶及宏達電傳出資遣派遣工,由於報載昱晶對外表示,其公司對於人力規劃部分,將外勞劃屬於長期,沒有打算裁減,而派遣員工屬於短期,因此會依短期訂單狀況,機動調整。對此,勞委會主委潘世偉要求,業務單位應保護聘有外勞廠商的本勞工作權,其中包括派遣工。

依照〈就業服務法〉規定,雇主聘僱外籍勞工,不得妨礙本國勞工就業機會,其中並未區分正式勞工或派遣勞工,因此雇主不得因聘僱外勞而影響派遣勞工權益。

勞委會職訓局外國人聘僱管理組長陳瑞嘉表示,外勞應視為補充人力,當公司須裁減人力時,如外勞和派遣勞工從事同樣工作,應先裁減外勞;如果外勞和派遣工的工作內容不同,公司裁減派遣勞工時,應先徵詢派遣工是否有從事外勞工作的意願,如有意願,應讓派遣工轉換職務。

陳瑞嘉說,廠商如未依照規定執行,將依1:1的比率裁減外勞配額,如裁減1名有意願轉職的派遣勞工,外勞配額也會被裁減1名,還可能處以新台幣6萬到30萬元罰鍰。勞委會近日將發文通知先前資遣派遣工的公司,如未補做徵詢動作並協助派遣工轉換職務,將依法懲處。◇

(責任編輯:尚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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