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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國小教師鐘點費 每月70小時免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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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10月30日訊】(大紀元記者江禹嬋台灣台北報導)2012年國中、小教師首次納入課稅對象,今年度收入課稅即將開始。教育部表示,將把教師課後輔導鐘點費排除在課稅項目之外,教師在學期中每月有70小時的加班費免稅;教育部人事處副處長張沛華提到,寒暑假免稅部分,初步協商結論為暑假每月25小時、寒假15小時,不過還未定案。

教育部31日提到,財政部已在6月13日正式核定,老師在下班時間執行職務所領取的實務鐘點費,不包括假日、寒暑假輔導課部分,每月合計不超過70小時,依照〈所得稅法〉相關規定免納所得稅。也就是說,除了一般正常授課時數外,學生放學後的第八節課後輔導、夜光天使計畫等鐘點費將不用繳稅。教育部表示,立委已協調教育部、財政部以及教師公會總聯合會,包括高中/職、國民中小學及幼稚園教師,已獲得財政部同意。

有媒體提問,一般教師課後輔導頂多為20小時,70小時以何為依據?張沛華回應,主要是以公務員符合專案加班規定,最高可以每月報到70小時,教師因此比照辦理。

由於國小課後照顧班鐘點費的計算公式複雜,隨著照顧學童人數多寡有不同的算法。據了解,以課後照顧輔導為例,教師課後鐘點費為國小1堂課為450元、國中400元到450元、高中職400元到550元左右。

教育部坦言,如果課後鐘點費要繳稅,擔心會影響教師課後照顧的意願,因此從寬比照公務員專案加班的免稅時數。

全教總表示,勞工依法每月有45小時的加班費免申報所得稅,公務員有20小時。雖然教師課後鐘點費比照公務員專案加班免稅標準可提高為70小時,應該不會有老師1個月需要加班到70小時。◇

(責任編輯:明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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