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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国小教师钟点费 每月70小时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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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2年10月30日讯】(大纪元记者江禹婵台湾台北报导)2012年国中、小教师首次纳入课税对象,今年度收入课税即将开始。教育部表示,将把教师课后辅导钟点费排除在课税项目之外,教师在学期中每月有70小时的加班费免税;教育部人事处副处长张沛华提到,寒暑假免税部分,初步协商结论为暑假每月25小时、寒假15小时,不过还未定案。

教育部31日提到,财政部已在6月13日正式核定,老师在下班时间执行职务所领取的实务钟点费,不包括假日、寒暑假辅导课部分,每月合计不超过70小时,依照〈所得税法〉相关规定免纳所得税。也就是说,除了一般正常授课时数外,学生放学后的第八节课后辅导、夜光天使计划等钟点费将不用缴税。教育部表示,立委已协调教育部、财政部以及教师公会总联合会,包括高中/职、国民中小学及幼稚园教师,已获得财政部同意。

有媒体提问,一般教师课后辅导顶多为20小时,70小时以何为依据?张沛华回应,主要是以公务员符合专案加班规定,最高可以每月报到70小时,教师因此比照办理。

由于国小课后照顾班钟点费的计算公式复杂,随着照顾学童人数多寡有不同的算法。据了解,以课后照顾辅导为例,教师课后钟点费为国小1堂课为450元、国中400元到450元、高中职400元到550元左右。

教育部坦言,如果课后钟点费要缴税,担心会影响教师课后照顾的意愿,因此从宽比照公务员专案加班的免税时数。

全教总表示,劳工依法每月有45小时的加班费免申报所得税,公务员有20小时。虽然教师课后钟点费比照公务员专案加班免税标准可提高为70小时,应该不会有老师1个月需要加班到70小时。◇

(责任编辑:明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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